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壟斷企業減薪與濟貧無關 減出的薪公眾能得到嗎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即便壟斷企業減薪真的是實實在在進行的,并且取得了效果,那么,減出來的“薪”公眾能得到嗎? □陳軍華 從電力企業開始的壟斷行業減薪運動,正在熱熱鬧鬧地進行。媒體對此的連續報道、社會各界對于此事的熱議,讓電力企業實實在在地“火”了一把。 不過,人們普遍對減薪的最終效果并不樂觀。其一,電力減薪著眼于工資,而工資只是壟斷企業高收入中的一個構成部分,還有許多隱性收入及福利沒有列入減薪之列。其二,壟斷企業到底應該拿多少才算合理,沒有參照標準,既然這個至關重要的標準都不存在,減薪減多少才 算合理?因而,減薪實際上很難進行。 倘若爭論僅限于此,就忽略了最本質的東西。關于減薪的目的,迄今為止,人們提到的最多的是為了貫徹中央提出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筆者要指出的是,目前情況下,減薪只能看作是一個孤立的行動,而無關乎濟貧,也無關乎分配制度改革。 不妨作一個假設:即便壟斷企業減薪真的是實實在在進行的,并且取得了效果,那么,減出來的“薪”公眾能得到嗎?1994年,新的財政稅收體制改革,國務院規定,“對1993年以前注冊的多數國有全資老企業實行稅后利潤不上繳”的辦法。結果是,不僅1993年前的老國企不再上繳利潤,1993年后成立的石油、電信等國有企業也沒有上繳利潤,其利潤沒有用于國民的公共開支,而是歸企業所有,在企業內部消化。 也就是說,即便減薪取得了效果,增加了利潤,這些利潤公眾也得不到。至于壟斷企業怎么消化這些利潤,純屬壟斷企業自己的事情,公眾說不上話,因為公眾沒有監督的權力。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目前,國有資產的所有者是缺位的。全民只是國有資產的名義所有者,并不擁有分紅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壟斷企業因為減薪增加了利潤,這些利潤也與全民無關。因而,壟斷企業減薪,只是一種單方面的行為,而不是一種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連的互動行為。 那么,怎么才能做到既減薪又濟貧,實實在在地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益呢?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明白不合理的分配制度是如何形成的。目前,壟斷企業之所以收入高,公眾的不滿之所以強烈,根源并不在于收入有差距———在任何一個社會,收入都不可能做到絕對均等———而在于導致收入差距的因素是否公正。壟斷企業的高收入,是建立在壟斷的基礎之上的。由此在兩個方面導致了收入分配制度的不公: 其一,壟斷排擠競爭,剝奪了公眾通過平等競爭獲得利潤的機會,導致了公眾收入的下降。其二,壟斷企業通過不斷轉嫁成本等方式獲取高額利潤,導致公眾的部分利益被掠奪,收入下降。由于壟斷企業沒有降低成本的動力,他們通過提高收入和福利等方式,在獨享壟斷暴利的同時,使公眾付出了遠高于其利潤的代價。 因而,壟斷企業的減薪進行得再熱鬧,與公眾也沒有太大關系,也無益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真正有效的辦法是打破壟斷,給國民平等進入、平等競爭的機會,同時,使壟斷企業再不能通過轉嫁成本等方式掠奪公眾。這樣做才算得上實質性的,否則,減薪很可能淪為一場華麗的作秀。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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