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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的不公平說暴露競爭不適癥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 08:55 中國經濟時報
■畢舸 以北大為首的內地學校與港校的競爭硝煙日漸濃烈,北大招辦主任劉明利認為,現在的招生,內地高校與港校其實是不公平競爭。現在內地高校必須通過全國統一錄取進行招生,絕大多數香港高校卻是獨立于全國統招系統之外的,報考港校不但不會影響內地學校的錄取,而且還可以兼報多所港校,即使像香港中文大學這樣進入統招系統的港校,也是在有些省份納入提前批錄取的,考生承擔的風險也不大,可以很輕松報考。這一制度對于內地高校來說存在不公平(南方日報7月24日報道)。 應當承認,劉明利所指出的“一個市場、兩套模式”確實客觀存在,內地高校基本還依循全國統一錄取進行招生、學生首先填報志愿的傳統模式,而港校則采取了開放式的、讓學生可以擁有多種選擇的新模式,這讓起點落后的北大覺得不公平,也是自然而然的。 雖然有某些先天條件的限制,但北大把矛盾集中在“不公平競爭說”,還是充分暴露出了“競爭不適癥”。目前的高校招生模式,依然沿用計劃經濟時代的“賣方市場”做法,即由高校坐等學生上門,并且要求學生從一而終,根據學生填報志愿的順序不同,決定誰有資格進入高校下一輪篩選流程中,通常那些第一志愿不是填北大(其他學校也是如此)的學生就基本無望。而港校則更強調對學生的服務,學生成為整個錄取過程中的權利主體,他們可以同時兼報多所港校,并且也不影響對內地學校的錄取,基本無第一第二志愿之憂,于是就出現了一個優秀學生手握幾份錄取通知書、可以優中選優的情形,這更像“買方市場”。不少學生棄北大而選港校,除了獎金優厚、香港發展視野更開闊外,也來自于對這份尊重的感動。 北大認為像香港中文大學這樣進入統招系統的港校,也是在有些省份納入提前批錄取的。其實,這樣的不公平,不同樣存在于我們以往的高校錄取系統中?所謂第一批(重點本科院校)、第二批(非重點本科院校)的劃分,等于給北大為首的重點高校提前批錄取創造了足夠空間。當港校以其身還其道時,享受慣了體制蔭庇的北大不舒服了。因為它從來沒有真正領教過在同一平臺的公開競爭。 北大養成了“天下之才盡入我彀”的“掐尖”心理,覺得港校的人才搶奪“不公平”,可它從來沒想過:北大等國家教委直屬院校每年花費全國納稅人的錢,本應該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依考生多少公平分配招生指標,而事實是:設在北京的部屬院校在北京市的錄取人數是全國其他省市平均指數的14倍,教育資源分配嚴重不公,致使許多優秀學子在同等條件下無法到國家投資最大、師資和科研最好的學校學習深造,變相剝奪了其他地區考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權利。如此嚴重的人才選拔基點不公,是北大自身造就的,它已經與一視同仁、惟才是舉的港校的人才錄取模式拉開了差距,又何以奢談競爭的公平? 北大的“不公平競爭說”不應成為組織港校進入內地招生模式的理由,反而應當形成更有條理性的建議,乃至與其他內地高校聯名公告,痛陳目前大一統錄取招生制度的諸多弊端,加快高校錄取模式的改革,還廣大考生們更自由和充裕的選擇空間,這也是符合國際慣例的通行做法。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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