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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上漲不能根本理順電價結構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09日 19:42 法制早報

  □見習記者 陳君 綜合報道

  6月30日,發改委將全國銷售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2.5分,從而實現第二次煤電聯動。

  有關負責人指出,此次電價上漲的目的之一,是為抑制高耗能產業盲目發展,促進
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另外,將繼續對高耗能產業實施差別電價政策。

  業內人士稱,這是對一些過熱行業的直接成本擊出重拳。

  因為此次電價調整,提高了企業的直接生產成本,其利潤率將大幅下降。任何一個期望將資金投入高耗能行業的企業,都不得不重新對有關投資項目進行評估。

  “電價調整肯定會限制某些行業過度投資!卑舶罴瘓F分析師張巍柏說,從整體上看,雖然是通過行政手段提高高耗能企業的直接成本,但對于整體市場調控來說是有益的。因此,上調電價,在某種程度上將有助于抑制我國經濟增長偏熱的趨勢。

  另一方面,在用電高峰前調整電價有利于用經濟手段來調節需求,提高城鄉居民節約用電的意識,緩解我國電力緊張的局面。

  安徽省電力公司陳修竹認為,此次電價調整不會從根本上理順我國電價結構中存在的問題。電價不合理的根源在于,電價的形成機制缺乏合理性。

  就在電力企業抱怨煤價上漲、企業虧損,呼吁上調電價的時候,其實更應該關注其自身內部的節能降耗、加強管理、降低人員成本。

  因此,雖然消費者為買電多花了錢有相當的合理成分,但卻不能說電力行業居高不下的成本就一定合理。消費者更沒有理由成為壟斷企業高收入的最大和最直接的利益受損者。

  有專家提出,解決這一問題,比強調政府監管和企業自律更有效的是打破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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