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腐敗何時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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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01日 18:23 新京報 | |||||||||
李金華在《關于2005年度中央預算執行的審計工作報告》中,對中央預算管理審計情況作了詳細的說明。其中提到2005年,財政部批準中國中信集團公司按上年稅后可供分配利潤17.54億元的39%,提取公益金6.84億元,不符合公司法關于法定公益金按稅后利潤的5%至10%提取的規定,導致該公司多提公益金5.09億元。 何為“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益金是指從公司利潤中提取的用于職工福利的資金,
國企高福利,許多人把他稱之為“福利腐敗”。即一些壟斷性行業將自己掌握的行業資源無償或者廉價地向本行業的職工和家屬提供,在福利的名義下形成行業腐敗現象。在我看來,與其說是“福利腐敗”,倒不如叫做“非典型腐敗”貼切。對此,易中天教授有一個很好的定義,所謂“非典型腐敗”,就是看起來不像是腐敗,或不認為是腐敗的腐敗。你要說它腐敗,還似乎真沒有對應的法律條文可以懲治,還真拿它沒轍。 不過看起來它又真是腐敗,不然憑什么這些人可以動用公共資源發福利? 其實,國企的高福利用經濟學的語言來描述就是,國企職工享受的福利價格低于市場價格,而中間的差額卻由不能享受福利的社會其他群體來負擔,實際上就是使用公共資源而沒有付費。 多提公益金而作為福利發放,無非是變相增加了某一群體的收入,盡管他們的收益來自公共資源。 這就應了那句話:重要的不是干什么,而是為誰干,在哪里干。正是因為一些人處在國有企業,為虛擬的“公共利益”工作,他們才有機會進行這種“非典型腐敗”。要不然我們怎么能理解倒閉的電廠竟然還有十萬年薪的抄表工呢? 當下中國國企的高福利問題已經呈蔓延態勢,這違背了市場經濟規律,也嚴重地破壞了社會公平。更為重要的是,它損害了政府公共管理部門的信用,也造成了國有資產的流失。李金華審計長的審計報告告訴我們國家治理國企高福利問題的堅定決心,但類似高福利的“非典型腐敗”是個歷史難題,也是個世界性難題,其治理難度之大可想而知。 國有企業不是不可以高福利,但要有法可依,信息透明。有法可依是說明你國企發放高福利得有法律依據,不能憑空捏造個理由就能搪塞公眾;信息透明是說國企發放高福利得讓老百姓心里有一本明白賬,并且你還得接受監督,出了問題你就得糾正。我想,目前治理國企高福利的問題我們至少可以從這兩個方面入手。 這次審計報告揭露的是違規計提公益金,這理應按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加以懲處。 但難度更大的事、更多的隱性問題我們卻無法可依,而且這些“非典型腐敗”已經在業界司空見慣,成為“潛規則”。行業內不認為這是腐敗,行業外的人士卻咬牙切齒。而且,似乎誰到了行業內,也都樂得享受這種高福利。 特權能帶來收益,首先是因為某些群體有不被制約的權力,然后才有收益。一些人有權力發放高福利,而似乎對于公眾的聲音置若罔聞,甚至根本就不把監督當回事。說實話,筆者到現在也沒有得出一種很好的解決辦法,因為杜絕這種現象的存在,不僅僅是一兩家國有企業的問題,而涉及到整個社會的進步。 □秦嶺(北京學者)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