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不點名是一種過度理性 公眾知情權大打折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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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01日 05:43 中國證券報 | |||||||||
與往年審計報告激起公眾熱烈關注和輿論風暴相比,今年的審計報告公開后輿論顯得特別冷清,問題出在“不點名”上。 有一種觀點認為,對問題部委點名沒有用,只能從堵住制度漏洞著手———這種說法是沒有理由的,屢審屢犯,問題出在公開點名后問責沒有跟上,怎么能李代桃僵,把板子打到“公開點名”身上去了?另一種觀點認為,點名又不會得到處理,所以不斷點名會產生“
傾向“不點名”的觀點都只是把“點名”當作了實現其他目的的一種工具,其實,“點名”不是工具,它對應著一種獨立的目的,就是滿足公眾對公共財政的知情權———不管“點名”有沒有對推動財政規范使用產生什么作用,“點名”本身就實現了納稅人的知情權,老百姓看到了教育部門巧立名目亂收英語四六級考試費,看到了體彩專項資金流失2300萬元———這就是“點名”最大的“用”,老百姓對財政的知情權本身就是一種審計部門應該尊重的權利,不能以“揭露制度漏洞”的宏大理性排斥公眾這種最基本的權利。 在我們當下的體制中,老百姓的這種知情權尤其顯得重要———因為從審計報告的點名中看到哪些部門違規使用財政資金,這差不多是公眾把握公共財政的惟一通道。雖然缺乏其他權利的配套,知情了也沒有多大用處,但知情總比不知情好,而且知情了也能通過大眾參與的輿論批判形成對違規行為的道義壓力。而“審計報告不點名”,則讓公眾這僅存的知情權大打折扣。 為什么制度建設不能與“點名”并存,如此“過度理性”,到底是理性還是對違規部門的妥協?(文/曹林)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