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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訴訟由誰來打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01日 04:20 21世紀經濟報道

  來信/來論

  全國首例納稅人狀告財政局私自超過預算購買小轎車案,無果而終;全國首例新聞記者因采訪政府機關被拒絕而引發的行政訴訟,戛然而止。這兩起行政訴訟之所以引起人們的普遍關注,就在于它們都有著公益訴訟的性質。大多數人都為這兩起訴案叫好,但案件的結果卻令人十分沮喪。普通的公民的力量太小了,他們的資源太少了,以至于他們根本就無
法撐起公益這個沉重的包袱。

  那么,由誰提起公益訴訟才好呢?有學者就提出,建立起集團訴訟模式,由這種集團來提起公益訴訟,如環境保護組織、消費者協會等。正如刑事訴訟中的平等武裝理論,行政訴訟同樣需要雙方盡可能的力量均衡。“公益集團”的集體性使它具有行使公共資源的能力,也就有了同掌握大部分公共資源的行政部門抗衡的能力。這種抗衡對行政部門合法有益地利用公共資源及權力都是十分有效的監督。相對于個人力量的單薄,有效地利用公益集團,形成較平等的對抗,這樣才能彰顯出法律所追求的公平與平等。

  這兩起案件只是一個導火索,健全公益訴訟才是最終的目的。

  陳利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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