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工會主席的維權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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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9日 13:11 南方都市報 | |||||||||
推薦 朋友所在的單位是一家由中型國有企業改制而來的股份制公司。她當工會主席兩年多,可以說是一腔無奈,一肚苦衷,又艱難,又慚愧。下面的文字是她口述的感受和期盼: 《工會法》規定,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然而,在目前的制度框架
后來,我把這兩件事向地方有關部門反映,結果上面并沒有“動作”,原因是咱們廠是納稅大戶,GDP功勛單位,不便干預。而我卻成了罪人,老板明里暗里罵我是“內奸”。若不是黨委書記勸阻,我非被老板以“泄露商業機密”的罪名炒魷魚不可。 現階段工會工作的方針是“組織起來、切實維權”,“沒有金鋼鉆,做不了瓷器活”。工會靠什么“切實維權”?是靠當法律政策的宣傳員和漂亮口號的吆喝隊,還是靠當和事佬和乞憐者?這些都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 面對資方對勞方的非法侵害,工會需要有強力的、剛性的應對措施。這樣的措施現在已經被高層提出來了。全國總工會勞動保護部部長張成富在談到如何遏制超時勞動時指出:“基層工會要把好加班加點關,對于企業無正當理由的加班要求,在征求職工意見的情況下,要予以嚴辭拒絕。”全總書記處書記、紀檢組長張鳴起在談到關愛農民工生命安全與健康時強調:“對企業尤其是煤礦企業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并強令工人冒險作業,工人有權拒絕”。 “拒絕權”,是工會對付不法企業和不良老板的頗具制約力和威懾力的“殺手锏”。不過,目前這個“殺手锏”還只是從口號的層面上提出,亟需有法律的支持和配套程序的保證,但愿不要拖得太久。 (原載6月28日《國際在線》,作者石飛,本報有刪節)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