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反壟斷法不宜寄望過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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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8日 21:21 經濟視點報 | |||||||||
□本報評論員 陳明星 幾經反復并一再拖延的《反壟斷法》草案,終于在6月24日被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起初被寫入、又一度被刪除的“行政性壟斷”一章的內容,也最終在草案中得以恢復。
富有戲劇意味的是,就在此前的6月20日,一度傳出了《反壟斷法》草案將推遲審議的消息,但次日該消息即被修正。在審議前這種敏感時刻,外界對于《反壟斷法》草案的種種傳言、猜測和反復,恰恰說明了各界對此的高度關注,也說明了這一問題的復雜性。 自1987年國務院成立《反壟斷法》起草小組至今,在將近20年的時間里,這一有著“經濟憲法”之稱的《反壟斷法》,牽動了無數公眾的神經。新近一項調查顯示,92.7%的人期待《反壟斷法》草案能夠盡快審議通過。 之所以引來如此高的期待率,自然與其千呼萬喚的土壤息息相關。在日益頻繁出現的跨國公司“斬首性并購”面前,在倒閉電廠抄表工年薪10萬元的荒唐面前,在壟斷行業收入高于其他行業10倍且尚無設限時間表面前,在“機會不平等造成當前貧富差距拉得更大”面前,反壟斷已經不僅是關乎若干寡頭企業的游戲規則,更是關乎保護民族工業、保障公眾機會平等、維系社會經濟效率與公平的利器。 然而,也正因此,我們對《反壟斷法》不宜寄望過高。因為,《反壟斷法》已不僅僅是對于個別壟斷企業的約束,它更被賦予了營造全社會公平、合法競爭氛圍的使命。為此,保持長期壟斷地位的行業、部門,將無法逃脫《反壟斷法》的約束范圍,但這也恰恰為其制造了難度堪比蜀道的麻煩。 毋庸置疑,《反壟斷法》并非萬能的,對其全面理解并徹底執行,更需要一個過程。否則,濫用《反壟斷法》,結果只會適得其反,增加交易成本,更不利于經濟發展。而且,即便能夠得到徹底執行,由于《反壟斷法》本身的復雜性,也決定了其高昂的執行成本。對此,微軟在歐洲遭遇的曠日持久的反壟斷官司即是明證。 當前,國家利益行業化、行業利益部門化、部門利益法制化的現象,在一些場合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盡管在限制行政性壟斷方面,草案在原則規定行政機關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同時,還以專章形式對禁止行政性限制競爭作了具體規定,但只要反壟斷仍由壟斷利益擁有者主導,其結果便不容樂觀。道理很簡單,打破國家利益行業化、行業利益部門化、部門利益法制化,無疑相當于壟斷利益擁有者的“揮刀自宮”,這需要無與倫比的勇氣和魄力,其難度可想而知。也正因此,盡管壟斷廣遭詬病,但時至今日仍難以灰飛煙滅。 其實,反壟斷也是一項系統工程。而且,嚴格說來,破除某些領域的行業壟斷,已不是簡單的法律問題,而是涉及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問題。如果不能全面根除壟斷存在的土壤,單純依賴《反壟斷法》的左沖右突,《反壟斷法》將難以避免地面臨尷尬的境地,不僅可能流于形式,甚至可能淪為造成企業內耗的工具和罪魁禍首。 而目前,充其量,《反壟斷法》也只是剛剛起步。因此,反壟斷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