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貸款不同利息 銀行失誤可能引發信任危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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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8日 09:33 新京報 | |||||||||
銀行如此‘操作失誤’,很可能引發社會對銀行的信任危機。而僅僅‘表示歉意’和‘退還多收利息’,是不足以消除這種信任危機的。 北京郵電大學2002級400多名大學生在入學時向工商銀行申請了助學貸款,但在畢業時卻發現,大家同樣的貸款卻需要支付不同的利息,其中差額高達上千元。甚至有人貸款2.4萬元,但利息卻高達1.2萬元。工商銀行北京分行日前承認因“操作失誤”導致差異,并對此
其實,所謂“操作失誤”是很難自圓其說的。國家助學貸款業務中,即使按照最大貸款額2.4萬元,最長還款期8年計算,由學生和財政承擔的利息總計為6000元左右,雖然不同的還款方式和計算方法可能產生微小的差異,但按照目前的利率,學生承擔的利息不會超過3000元。就算按銀行的說法,國家財政補貼部分算錯了一個小數點,國家貼息部分占50%算成5%,怎么也不至于算出1.2萬元的利息。更何況,像助學貸款這樣的特殊業務,程序應該是事先設計好的,操作人員需要輸入的只是貸款額和年限,其他內容應該是電腦自動生成的,因此出錯的幾率應該更小。 可以想象,如果不是學生們感覺“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太高”并訴苦于媒體,“失誤”將不再成其為“失誤”,而是成為大學生們必須實際償還的真真實實的債務負擔。換言之,銀行對貸款者的債務負擔擁有絕對的決定權,如果并非精通金融的專業人士,人們對銀行的決定一般只能是被動地接受。在這種信息與知識完全不對稱的情況下,銀行以“操作失誤”的名義欺騙消費者,將變得輕而易舉。 那么,怎樣來規范銀行的營業行為?是靠消費者對金融知識的惡補,還是冀望于國有銀行永遠保持高尚的職業道德?這背后,銀行的監管制度和內部約束是否出了問題? 國有銀行原本擁有不錯的公信力和美譽度,但是近年來隨著國有銀行一次又一次地單方面撕毀“合同”,一次又一次地以“國際慣例”的名義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想收就收”的國有銀行在國民心目中的形象正一點點發生改變。但我想,人們還不至于上升到這樣的高度:銀行究竟可不可信?———難以想象,如果銀行喪失了基本的誠信,可以隨意增加貸款利息額,可以隨意動用客戶存款,誰還敢和銀行發生交易? 銀行如此“操作失誤”,很可能引發社會對銀行的信任危機。而僅僅“表示歉意”和“退還多收利息”,是不足以消除這種信任危機的,我們希望看到更高規格和更為深入的調查。畢竟,“操作失誤”與“金融詐騙”其實只有一線之隔;畢竟,已經有太多的“操作失誤”被證明是可笑的借口。 □舒圣祥(杭州注冊會計師)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