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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電聯動機制是反市場的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7日 21:09 中國產經新聞

  撰稿/本報記者 朱力

  新的“煤電聯動”方案的推出似乎時機已經成熟,近日有關專家透露,二次煤電聯動的調價方案預計將于6月下旬發文,7月份正式實施,此次整體銷售電價漲幅為每度電0.025-0.026元,火電整體上網電價漲幅在0.015-0.017元。但自有傳聞以來,批評之聲從始至終不絕于耳。兩個完全不同的價格機制謀求不得已的聯接,使試圖“淡出”的發改委已經愈陷
愈深,難以自拔。

  由于煤炭企業普遍存在效率低下、虧損嚴重的問題,國家于1993年放開了煤價,讓煤價走向市場。但是煤炭作為基礎性資源,在2001年以前,國家在電煤價格上留了一個“尾巴”,即電煤價格由國家計委確定指導價,之后由企業協商,政府出面協調。但是從2002年開始,國家取消電煤指導價,煤價開始真正進入市場化。

  與此同時,“計劃電”的改革嚴重滯后,五大發電集團的電價仍由國家控制,為此,五家電力公司的領導還聯名向發改委寫了一封信,信中說由于對煤價上漲消化能力弱,希望國家維持電煤價格不變。這顯然是煤炭企業無法答應的,雙方的價格之爭也由此而起。

  然而,競價上網的電力改革已經喊了多少年,但總是雷聲大雨點小,政府仍然控制著電價和運力,沒有在電價的制定和鐵路體制改革基礎上將電煤價格放開,給其自身協調自然增加了太大的難度。

  面對“市場煤”和“計劃電”的不協調,使本來試圖解決電煤之爭的“煤電聯動”方案事與愿違,煤電之爭也在方案執行中再度延續。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專家錢平凡告訴記者:“這是一種典型的成本推動價格的定價模式。”煤電聯動機制使得電價走上了“成本定價”的老路,主導部門在用“行政的手”干預市場。

  因此,眼下的當務之急是,選擇一個合適的機會,將煤、電推向市場,讓企業接受市場的洗禮,在市場中找到生存和發展之路,畢竟,在適應市場方面,企業比行政部門有更高的悟性和更快的適應能力。

  早在第一次“煤電聯動”實施時,中國煤炭運銷協會副理事長武承厚就表態說,“要走向市場,價格應全面放開,由市場配置資源,用價格指數確認

煤炭價格究竟是合理波動還是不合理波動,再進行調控。要依法調控,而不是行政命令調控”。

  這一次,武承厚提出了煤電聯營。“煤電聯動是暫時緩解‘煤電之爭’的過渡之舉,煤電聯營才是中國煤電行業發展的必然趨勢。”他說,電力市場比較好的時候,加大輸煤輸電的速度,加大發電。如果電力市場不好,發出的電同樣返回煤廠,就是發電自用,煤廠自用,煤廠發出電來,用電的成本低了。這種方式不但可以解決“煤電之爭”,也能促進電價市場化。同時,還可以增加投資機會,吸引民資、外資,多元持股、多元發展,創造更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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