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給教育亂收費留下豁口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7日 14:04 法制晚報 | |||||||||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備受公眾關注的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正在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進行三審,草案在明確“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這一原則的同時,又規定“不收雜費的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明確提出“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顯然是一種社會進步,它意味著我國將要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全免費義務教育。
但是這部正在審議的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又同時規定“不收雜費的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這就又意味著:我國什么時候將真正實行全免費義務教育,還是不確定。 這兩條規定同時放在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中,不僅自相矛盾,而且也為將來的教育亂收費留下“豁口”,因為有些教育部門進行教育亂收費的切入口、借口,往往是所謂的“雜費”。 在當今中國,難道真的連供孩子讀書的資金都沒有嗎?我想不是!多年來,我國GDP指數一路飆升,但國家預算內財政性教育經費占GDP的比例卻連續下滑,如2002年為3.32%,2003年為3.28%,2004年為2.79%。 更富有譏刺意味的是,像山東、廣東、江蘇等經濟發達省份,竟然也存在教育投資不足現象,比如,山東省教育督導評估團日前對2004年度全省教育工作綜合督導評估后發布的結果是:三分之一的鄉鎮政府對中小學撥款為零。 全國人大曾憲梓委員認為,義務教育投入不足,并非國家財力不夠,而是在很多地方花錢不合理,“很多錢沒有用在應該用的地方”。有些政府為什么不愿意在教育上投資?我想,關鍵是骨子里不重視教育,認為教育投資大、見效慢、與政績無關。 很顯然,倘若修訂后的義務教育法既規定“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又規定“不收雜費的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無疑將是新《義務教育法》的一個缺憾,很可能為未來的教育亂收費留下一個“豁口”。 惠銘生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