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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破除行政壟斷 擴展現代市場經濟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6日 14:37 南方日報

  特約評論員

  素有“經濟憲法”之稱的反壟斷法草案,經歷十余年的醞釀和起草,通過多次討論和“拉鋸戰”,終于在6月24日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中國的市場經濟改革由此又邁出了非常關鍵的一步。

  壟斷的原因多種多樣,壟斷的表現形形色色,但我們簡單地從效率的維度來計算,就會發現,壟斷總是在降低市場經濟資源配置的效率,總是在降低全社會總體的福利。從來沒有絕對好的壟斷,只有當放縱經濟競爭會產生比壟斷更壞的結果時,我們才不得不接受一定程度上的經濟壟斷。因為壟斷者必定能從壟斷行為中獲取額外的收益,而作為壟斷品的消費者只能付出更多的成本,收獲更少的收益。

  壟斷的成因表面上看起來可以分成自然的、經濟的和行政的。但我們深一步思考就會發現,這些壟斷行為的根本原因都在于壟斷者的行政權力。故而,這次反壟斷法草案的核心是反行政壟斷,這也是反復博弈后終于被加入的內容。

  一方面,壟斷似乎通常是經濟自由競爭的結果,大企業集中了更多資本,在市場上占據更有利的位置,從而壟斷了市場;另一方面,這些大企業又限制了市場競爭,使得產品單調化、模式化,從而抬高了整個市場的成本。但是,如果沒有行政力量對它們的供給進行保護,一切壟斷所倚仗的經濟優勢都是不可能持久的。這個世界上從來沒有完全不可替代的產品。只要回報足夠誘人,市場自身就能制造出替代品,從而打破壟斷格局。

  壟斷受到法律和行政的管制,但行政本身卻很少面對約束,當它肆意地介入經濟領域時,對市場造成的扭曲配置尤其令人擔心。企業的目標就是贏利,行政的目標卻是服務,為企業服務,為市場交易服務,這是現代公共品的邏輯?伤槿胧袌鲆院螅蜁膿Q成市場的邏輯,以市場為手段,以行政系統贏利為目標,迫使市場為行政服務。企業在法律規定下獲取贏利是公正的,行政的獲利卻是非公正的,而且也一直缺乏相關的法律約束。

  行政壟斷主要可以分成兩大類,即行業壟斷和地區壟斷,這兩類壟斷又糾纏在一起,絕難化解。改革的較早階段,壟斷主要表現在

能源、交通、通訊等事關國計民生的基礎生產、生活領域,人民日常生活都與之密切相關,卻無力參與價格談判,只能被動接受極不合理的價格。隨著改革進一步深入,教育和醫療也逐步市場化,但也迅速被相關部門壟斷。而這兩個領域的壟斷影響更大、更壞,甚至會直接動搖改革的基礎。

  反壟斷法草案在這樣的背景下終于被提上了議事日程。這一草案出臺的艱辛歷程也折射出迫使行政干預逐漸退出市場的困難性。它要求政府自己捆住自己干預經濟之手,轉由“看不見的手”來協調和配置資源。這一切都必須要在法律原則下逐步規范。為了整個地區乃至全國經濟更好的發展,政府必須放棄自己的私利,以全局為重,以市場為重。

  行政壟斷不是一天兩天構成的,行政管制逐漸退出市場也不可能是一個一蹴而就的過程。期待反壟斷法直接就能解決諸多領域錯綜復雜的壟斷格局并不現實。但是,我們有理由相信,反壟斷法出臺以后,行政力量的不當干預行為會受到法律約束,而市場本身的積極因素有機會擴展,最終成為健康、有效的市場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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