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商用早該叫停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1日 15:56 法制晚報 | |||||||||
新聞提示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文件,規定從6月19日起暫停為登記地址是民用住宅的企業辦照。 由于在住宅樓內辦企業具有成本低的優勢,使得不少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競相在住宅
但是,“住宅商用”在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拉高住房價格的同時,存在許多弊端。在住宅樓內辦企業,往往會出現嚴重的擾民現象,比如飯店的油煙污染、歌舞娛樂場所的噪聲污染;同時因為外來人員增多、成分復雜,也容易造成治安問題。 除此之外,還有更為嚴重的潛在危險和現實威脅。因為住宅樓是為市民居住設計建造的,其中的各種設備設施都不適合生產經營,比如用水、用電負荷較小,消防設施和消防通道等都會受到限制。在這樣的情況下,改變住宅樓的用途去辦企業,會給市民的居住安全帶來隱患。一旦發生事故,后果不堪設想。在這方面,在全國許多地方都有不少血的教訓。 因為“住宅商用”存在以上許多弊端和危害,居民是堅決反對的。事實上,許多地方的政府管理部門也已經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傾聽到了市民的呼聲,都在致力于采取措施制止這一現象。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叫停“住宅商用”是正確的,也是非常必要的,不僅能夠有效解決擾民問題,而且還可以進一步規范商品房用途,甚至還有人認為在一定程度上將會抑制居民住宅的價格。盡管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只是叫停了部分企業的“住宅商用”,但恐怕存在規范性文件效力低的問題。也許這就是文件使用“暫停”一詞的原因吧。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而同時按照《行政許可法》關于行政許可設定權的規定,在北京至少應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規范的房屋租賃政策,其中可以明確禁止“住宅商用”。事實上,廣州市就是通過地方法規的形式從去年5月1日起叫停“住宅商用”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應當盡快提請市政府制定相關規章,以全面禁止“住宅商用”。 本報評論員 李克杰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