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為何甘當為房地產推銷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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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9日 10:27 燕趙都市報 | |||||||||
大連政府網站日前發布《大連市人民政府印發〈大連市關于私人投資、購買商品房戶口遷入暫行辦法〉》的通知。據悉,市外人員及本市農業人口在主城區購買商品住宅,購房款80萬元以上;購買公建商品房,購房款100萬元以上的,購房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戶口可以遷入。這個標準比此前所頒布的標準有了提高。(6月18日《大連晚報》) 前幾年,一些地方也敞開了戶籍控制的大門,允許用錢買所謂“城市戶口”,現在,
政府將“城市戶口”和房子聯系起來,其目的顯然是想多賣點房子,賣大房子。但這些房子是誰的呢?是政府的嗎?當然不是,房子都是房地產開發商的。政府出臺紅頭文件,明確規定想擁有城市戶口就必須要買房子,很顯然,是已經淪為了房地產開發商的“推銷員”。 政府為房地產積極“推銷”,也不是大連一處,在其他很多地方都有相同的規定。政府為什么這么熱衷于當“推銷員”呢?很簡單,在不少地方,政府和房地產商已經成為利益共同體:地方政府財稅收入與房地產價格存在著“互利關系”,即房地產市場的繁榮,可以直接增加地方財稅收入,進而改善部門福利。雖然國家出臺了各種舉措,壓抑房價上漲,但是收效甚微。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統計局最近公布的數據顯示,一季度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價上漲5.5%,其中,大連、呼和浩特、深圳漲幅超過10%。房價不降反升,地方政府的“推銷員”角色至關重要。 政府淪為房地產商的“推銷員”,其危害是嚴重的。直接后果就是政府和房地產商“合謀”從老百姓的口袋里“掏錢”,讓越來越多的老百姓成為“房奴”,特別是讓越來越多的農村人成為“雙奴”:“房奴”和“城市戶口奴”。同時,給表面“繁榮”的房地產市場埋下了很多不穩定的因素,這些不穩定因素最終還是要政府和老百姓去“買單”的。 如果將利益因素歸結為地方政府甘當“推銷員”的內在動力,那么,問責制度的空置則是一個外在動力。國務院下發的“國八條”,提出建立政府負責制,對住房價格上漲過快控制不力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但是,“國八條”出臺已經有一年多時間,在此期間,一些城市的房價甚至比過去上漲得更為迅猛,但至今鮮有地方政府官員由于遏制房價不力遭到問責。這是一些地方政府繼續愿意充當房地產商“推銷員”的體制上的原因。 徐經勝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