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國資委該滿意了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9日 07:29 每日經濟新聞 | |||||||||
葉檀 每經評論員 國資委既獲正名,又得實利,這段時間收獲頗豐。近日有媒體報道,央企國資經營預算制將出臺,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已開始進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試點。 向出資人上繳收益在意料之中,長期博弈過程中透露出的種種消息,早使市場人士
該新聞的背景是,一向在國企預算編制與紅利上繳問題上爭論得不可開交的財政部與國資委最終達成妥協———由財政部負責編制總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國資委負責編制167戶中央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報道含糊地稱將向出資人上繳收益,我們應該追問,出資人到底是誰?既然擬議中的《國有資產法》已明確國資委作為大股東對于國企行使股東權,那么,就有充足的理由推論,接受央企紅利的自然是國資委。 由于國企的紅利絕大部分集中在央企,國資委毫無疑問成為最后的贏家,既獲得巨大的財產支配權,本已十分龐大的權力更是如虎添翼;也徹底擺脫了臨時設立的準行政部門的尷尬,一變而為股東,一變而為預算編制者與紅利分配者,市場權與管理權合理合法地集于一身。 當然,這并不是說國資委在法理上可以毫無障礙地將紅利完全納入囊中,國資委到底不是最終出資人。另外,作為央企的大管家,國資委需要對所有央企改革進行通盤考慮,損不足以奉有余乃是常情,換句話,也可以叫做用贏利央企的紅利為全體納稅人節省央企改制成本。 不過改制成本與效率如何,另當別論。如果由國資委編制央企預算、使用紅利,馬上就面臨一個誰來監管監管者的問題。國資委與央企之間的關系剪不斷理還斷,誰能保證在央企上繳紅利之后,不會產生喪失創利動力的負激勵,或者索性讓財務報表為我所用?更為關鍵的問題是,紅利進入國資委之后,是否會形成財政部監管之外的體外循環系統?并且,國資委既然享受了紅利,當然會更為堅決地維護央企的壟斷地位與市場優勢,可以想像,今后國資委的態度將更為強硬。 出資人獲益并不是新鮮事,匯金作為中行、建行等多家國有商業銀行出資人,在上市過程中都獲得了不菲的溢價,因此被認為實現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但說到底,匯金的收益到底用到了哪兒,這些增值與小民何有哉?享有財產收益權與管理權的部門,成為事實上的產權所有者,那么,為國企發展與改制付出巨大財產代價的沉默的大多數,他們的利益究竟體現在哪里? 世行在今年年初的一份報告提出了解決方案。世行贊成央企向國家分紅,但同時認為,這些紅利應由財政部轉投到公共服務領域,比如教育和醫療衛生,“如果國有企業50%的利潤納入財政預算,就能使對教育和醫療衛生的支出增加85%。” 隨著國資委央企大股東身份的確定,這些建議當然是明日黃花。因為這一建議的本質是讓國企收益恢復公共財政的性質,與國企現有的上市公司與競爭性企業等性質存在根本沖突。當初國有股減持補充社保基金,想從股市吸收資金,股民不干,而現在國資委地位穩如磐石、央企越來越像爭利工具,讓央企紅利化身為公共財政,恐怕出資人、所有股東、管理者都不買賬。 很難確切搞清楚國企的性質,它似乎是競爭性企業,似乎具有穩定經濟等公益性質,而上市的國企似乎又有上市公司的種種職能———這是不是意味著,只要對自己有利,國企隨時都可動用多重身份? 但不管怎樣,在長期博弈之后,取得目前的成果,國資委應該暫時滿意了。我們只有寄希望于市場,對于處在“獨孤求敗”狀態的勝利者,提出嚴峻的挑戰。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