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調控:加強央行獨立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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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7日 04:15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房價漲、油價漲、有色金屬漲……針對投資與消費的結構性錯位,中央政府及各部委相繼出臺一系列調控措施,而央行作為重要的宏觀調控者,可以說動作是最快的,也是最多的。 隨著建行、交行、中行成功股改上市,我國的銀行金融體系已經發生了實質性變化。相對過去,股改后的銀行不僅要面對央行、銀監會及相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而且更強的
就目前央行掌握的調控工具而言,較多的是體現在總量方面,結構性調控工具仍顯偏弱。雖然此次懲罰性定向票據的發行顯示出央行政策工具正在日漸多元、豐富,且快捷(不需國務院批準),但同時政策成本也不可忽視。實際上,在金融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的過程中,央行作為金融穩定維護者和最后貸款人已經通過注資、再貸款、票據發行等手段承擔了數額巨大的金融系統性不良資產,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在金融體制改革的過程中,在嚴格的“一行三會”分業監管之下使得不良資產狀況得到顯著的改善,但不可否認的是大量的不良資產被各類金融機構轉移到央行,這樣就造成:一方面央行承擔了大量改革成本(據相關統計,1995年至今央行再貸款累計1.4萬億元),一方面央行政策又受到不同環節、不同渠道的對沖,無形中削弱了央行政策獨立性、主動性和時效性,甚至會出現央行貨幣政策職能和金融穩定職能之間的背離,即一方面金融系統局部由于流動性缺乏需要央行救助,一方面卻是流動性充盈需要央行采取緊縮措施,由此央行陷入流動性的兩難困境,最終造成央行政策空間實際上的縮小,工具組合可行性難度加大。 所以說時至今日,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實際上就是央行的定位問題,而且在《中國人民銀行法》對央行已有明確定位,“保證國家貨幣政策的正確制定和執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銀行宏觀調控體系,維護金融穩定”。筆者認為當務之急是要通過進一步完善體制,理順機制,來加強或重塑央行的獨立性,決策層要加大力度,從體制建設和決策制定的諸多環節,確保央行的獨立性,并不斷加強,減輕央行本不應有的貨幣對沖壓力,盡量規避央行與地方各級政府、各部委不必要的博弈摩擦和院外集團的游說影響;而央行自身在制定政策和組合工具時,考慮的因素也應更加豐富,在正確權衡商業銀行雙重約束的前提下,通過懲罰性手段的恐嚇效果和道義勸告,積極疏通政策傳導機制,盡量做到有理、有利、有力,同時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合作,尤其是信息共享方面,共同來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引導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樹立社會責任觀,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功能,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市場退出和保護機制,從而使金融穩定成為一種常態,一句話就是明確定位、理順機制和制衡并重。 (張濤/北京)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