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之大應容得下一條自行車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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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6日 15:26 瀟湘晨報 | |||||||||
新華社報道,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14日在首屆中國城市發展與規劃年會上表示,我國應保持自行車的數量,并確保自行車道和人行道的便利通達。 還自行車道與人行道的城市生存空間,不是一個卑躬屈膝的施舍請求,而是一個合法合理的權利訴求。各類汽車的急劇膨脹,迅速擠占了寶貴的道路資源,乃至將自行車道逼迫至從有到無的悲慘境地。在不少經濟發達城市,人們發現,當年那種熙熙攘攘的自行車流
自行車道絕跡于時代視野中,不僅象征了一種城市生態的消失,更意味著一個龐大社會群體權利的萎縮。對于大多數城市平民來說,他們的經濟實力承受不起購買私家車,也并不情愿每天去擠爆滿的公交車,然而,除此之外,他們別無選擇。 如果我們將自行車道管理制度放置在一個更宏大的視野中,就更能體味改革的緊迫性:作為政府管制的一個方面,自行車道的“行政封殺”,是以少數城市管理者的好惡,以及機動車主的利益擴張,來犧牲整個社會公平——由于擁有私家車的基本是富裕人群,等于是“先富起來的人”搶奪了“窮人”們的權利資源。 公民被迫忍受種種政策性歧視,現在最終等來了建設部的正式回應。不過,這又是令人悲哀的:既然法律賦予了我們擁有騎自行車的權利,任何一個城市的管理者都無權擅自取消。如果城市管理者無視民眾需求,取締自行車及自行車道的一席之地,民眾理應通過法律途徑控告相關責任人,懲治其不當所為。可惜的是,民眾并未尋找到依法維權的途徑。 以權利的名義,還自行車道的城市生存空間!自行車道與騎車人權利是不可割舍的一個整體,騎車人權利是城市文明最根本的內涵之一。如果城市管理者想向世界展現“國際風范、都市風情”,請他們時刻不要忘記:連一條自行車道都無法容忍的城市,絕不會有真正意義上的健全城市人格。□畢 舸 (廣東 媒體從業者)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