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非要對電動車趕盡殺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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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2日 18:04 南方都市報 | |||||||||
禁電動車有“株連”之嫌? 電動車問題再度引發熱議,有市民稱“輕摩化”電動車不能代表全部電動車 本報訊 今天,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將邀請人大政協代表,就電動自行車是禁是放的問題展開討論。而此前召開的兩次電動自行車管理征求意見座談會,各自引發了廣大市民
熱議一 正規車超標車應否區分對待? 電動自行車到底是禁是放?支持前者的代表,理由是現在的許多電動自行車正逐步向“輕摩化”轉變,其性能、行駛速度越來越接近輕便摩托車,而“輕摩化”的電動自行車是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是電動自行車當中的“違法犯罪分子”,理應禁止上路,而且,關于電動自行車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在飆升,今年前5月事故數量同比上漲了3倍。 呼吁放開的市民提出了不同意見,他們認為,即使“輕摩化”車輛是電動自行車當中的“違法犯罪分子”,也不應該采取“連坐”方式累及無辜。市民老王打了個比方:“這就好比一群人里頭有幾個違法犯罪了,但你總不能因為少數人的犯罪行為,就把一群人全部殺掉,這樣可非常荒唐”。持相反意見的市民普遍認為,正規電動自行車與超標車輛應該區分對待,就事故數量飆升而言,其中多數也是超標車輛惹的禍,不應歸結到正規車的頭上,“如果以事故安全問題將所有的電動自行車一棍子打死,似乎會有偷換概念之嫌”。 在此前召開的兩次電動自行車管理征求意見座談會上,參與討論的代表們和普通市民一致認為,超標電動自行車應該禁止上路。廣州交警表示,超標電動自行車已屬于機動車范疇中的摩托車,其與電動自行車的主要區別,一是無腳踏騎行功能,二是最高設計時速超過了20公里,這類車輛如被交警查獲將一律扣留。 熱議二 取消非機動車道就非禁不可? 在廣州,道路本身就沒有自行車道,部分道路例如東風路已經取消了非機動車道。此前有代表就據此提出,電動自行車一來沒法上牌不能上路;二來也沒有相應的道路供其行駛,一旦放開將與行人爭道,因此理應禁止上路。 有市民對此一一提出了不同意見。市民老王說,電動自行車上路要名正言順其實并不難,有關部門只需對超標的電動自行車理應不給上牌,只讓正規電動自行車上牌就行了,這樣一來,無牌電動自行車就屬非正規車輛,一目了然,無處可遁;市民老陳則表示,廣州沒有自行車道,這是城市規劃不合理的地方,需要從規劃上尋找解決辦法,而不是讓電動車代過。 另有大量市民則表示,電動自行車有著便民的因素,限會比禁效果好。然而,不少市民仍然感到擔憂:2007年全市要禁摩,但汽車尚未普及,而公交、地鐵無疑還不能組織起通達各處的交通網絡,到時,諸如城鄉結合部等地方的居民可能就要遭遇出行難的問題,因此,對于輕便又可以代步的電動自行車,不能一竿子打死。 禁與放背后力量懸殊? 有市民分析稱推動禁車的力量強大得多 電動自行車禁與放的背后,誰是得利者,誰是失利者?有市民對此進行了深入的分析。 “雖然電動自行車的事故率比汽車低很多,但允許電動自行車上路,事故的總量一定是上升的,交通事故的指標也就上升了”,市民汪先生說,允許電動自行車上路,增加了交警部門的工作量,增加了管理的難度,查禁“輕摩化”的電動自行車又很麻煩,搞不好很容易被人指責和詬病,因此很可能是持禁的態度。 就政府而言,市民陳先生則認為,從拓寬機動車道、取消非機動車道的舉措上看,政府追求的是大交通、大場面,難免偏向于禁;就公交集團、出租車公司和地鐵經營者而言,估計也會持與政府持同等態度。另有一部分轎車生產商則希望禁止電動自行車后,有一部分人不得不咬緊牙關買汽車。此外,有車一族和行人大部分也會贊成禁,“道理很簡單,道路資源是有限的。” 不少市民認為,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失利的一方會是買不起車又希望省點錢且圖方便的打工一族,再者就是電動自行車生產商,而這部分人與前面相比,力量懸殊較大。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