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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化改革不能化公為私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2日 01:54 中華工商時報

  日前,國務院國資委發布了“關于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中央企業對經常發生、用途明確、標準易定的職務消費,可以探索實行貨幣化改革。意見還列出了職務消費的主要內容,包括公務用車配備及使用、通訊、業務招待(含禮品)、差旅、國(境)外考察培訓等與企業負責人履行其職責相關的消費項目。信息還透露,國資委已對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工作進行了部署。按照要求,中央企業將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起規范職務消費的有關制度規章,并從2007年起嚴格實施。

  國資委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的職務消費,是應有之義。但是,對部分職務消費探索實行貨幣化改革,則容易引起社會各界的誤解,廣大中央企業的員工如何看待這一改革,相信也是眾說紛紜。

  我們認為,中央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的貨幣化改革,必須堅持一個重要的原則:絕對不能借改革之機化公為私。

  眾所周知,規范企業負責人的職務消費支出,有兩點是必須把握的:其一,節約。在達到工作目的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財務成本。其二,制約。也就是要對領導人的職務消費進行必要的規范和防范。這里面不但要限定不同級別的消費檔次,更要嚴格財務制度,實報實銷,有多少報多少,絕不能讓有關人員用虛假的財務單據損公肥私。

  在節約和制約兩者之間,制約更為重要。只有對企業負責人的職務消費進行了嚴格的制約,才能減少腐敗的發生,另外,也使負責人的職務消費控制在了合理的范圍內。

  貨幣化改革,恰恰讓一部分職務消費,失去了制約,從而出現了化公為私的可能性。

  國資委要求對經常發生、用途明確、標準易定的職務消費,可以探索實行貨幣化改革。這樣的標準,如何實施頗為引人注目。

  比如,業務招待費(禮品)能不能進行貨幣化改革?如果進行改革,問題就很多。要知道,一個企業的負責人,一年的業務招待費

  少則幾萬,多則幾十萬甚至幾百萬。如果進行貨幣化改革,該負責人會想方設法降低招待標準,讓更多的錢留在自己的口袋。這樣的費用,數目相當可觀。對此,企業員工怎么看?社會各界怎么看?

  對于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的管理和規范,不能化公為私是原則、是底線。因為職務消費是一種工作消費,因為工作需要而產生,應該用多少花多少,斷沒有留在自己口袋里的道理。

  留在自己口袋的,是收入,是要繳納

個人所得稅的。職務消費和職務收入,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因此,職務消費的貨幣化改革,應該慎重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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