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行政壟斷不應缺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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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0日 01:14 21世紀經濟報道 | |||||||||
國務院常務會議近日原則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草案)》。其文本并未公開,不過,據一位起草組成員確認,草案中關于行政性壟斷的章節被刪除,其中包括行政壟斷的概念、表現形式等內容。 現代經濟學本身就始于反壟斷,亞當·斯密的《國富論》通篇都在反對形形色色的壟斷。不過,現代經濟理論對于壟斷的看法眾說紛紜。一部分經濟學家認為,唯一真正的壟
另一部分經濟學家的看法則相對復雜一些,他們對壟斷作比較寬松的解釋。他們反對企業訂立壟斷協議、反對企業使用傾銷性價格謀求壟斷地位等等。不過,這些經濟學家當然承認,最應限制的就是政府授予的壟斷。此種壟斷最大的負面效應,不是因為其享有特權,而是因為,政府為了維護它或它們的壟斷地位,而禁止競爭。也就是說,一個或一組廠商被授予特權性經營權,除他們之外的任何廠商不得進入。在這種情況下,受到保護的是一家企業還是多家企業,其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政府禁止進入”本身。這使所有現有企業獲得了免于外部競爭的特權。盡管其內部也存在競爭,甚至可能像國內電信企業那樣,進行官方所說的“惡性競爭”,但該行業的性質仍然是壟斷性的,而非競爭性。 有觀點認為,因為電信、石油等行業存在多家企業而稱其為競爭性,恐怕在于其尚未正確理解壟斷的含義。而這些行業正是處于政府授予的壟斷。最新經濟學理論研究表明,這種行政壟斷性企業未必個個利潤十分豐厚。原因在于,此類企業之間也可能競爭,從而壓低其價格;同時,他們為了要讓相關部門維持其壟斷特權而需付出巨大成本。但是,可以確認的一點是:這種壟斷會損害資源的有效配置,讓整個經濟體系付出巨大代價。因為,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的辦法總是存在于某個難以確知的人或企業那里,對這些未知的人或企業封閉市場,意味著這個行業喪失提高效率的基本動力。 而且,有時行政性壟斷不光損害效率,同樣損害公平。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步正發在前不久召開的第三屆薪酬管理高層論壇上指出,從2000年到2004年,收入最高的行業與收入最低的行業的平均工資差距擴大了1.6倍。目前,電力、電信、金融、保險、水電氣供應、煙草等行業職工的平均工資是其他行業職工平均工資的2-3倍,而所有這些行業都是以法律維持其壟斷地位的。如果再加上工資外收入和職工福利待遇上的差異,這些國有壟斷企業員工的實際收入高于社會平均水平的幅度更加驚人。 可以看出,近年來社會整體收入差距擴大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行業收入差距拉大,部分國有壟斷企業員工實際收入遠高于社會平均水平。這一現象已經引起公眾的廣泛關注,所以輿論要求破除這些行業的行政壟斷,引入競爭,從而壓縮這些壟斷企業的壟斷福利,增進社會公平,也屬題中應有之義。而且,從立法技術角度看,假如基于目前的政經現實,認為遽然廢除電信、金融、石油、鐵路等行業的行政性壟斷并不現實,那么可考慮,不要急于制定反壟斷法,繼續通過其他法規約束其他壟斷。因為反行政壟斷在反壟斷法中不應缺位。 當然,為中國市場體制健全發育計,實應廢除行政性壟斷,因為這關乎民眾對于整個經濟體制與政府經濟政策的信任。其實,廢除行政壟斷的關鍵,并不在于如何處置現有的壟斷企業,而是放開市場,容許其潛在對手自由進入。因此,廢除行政壟斷未必如許多人所想象的那樣困難。 按照立法程序,目前的反壟斷法草案還將進行修改,國務院還將進行審議,隨后全國人大常委會才會進行審議。可以預見,國務院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秉持建設法治下之健全市場的責任心,并依托強大的民意,將會作出明智的決定。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