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價管制失靈 當思改革正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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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2日 13:33 南方都市報 | |||||||||
社論 近年來,藥品價格迅速上漲并居高不下,已經成為拉動整個醫療費用上漲、民眾看不起病的主要原因。為此,國家發改委與財政部等八部門近日聯合提出了八項限制藥品加價等治理整頓措施。最為引人注目的是三項:全面調整政府定價范圍內的藥品價格,并將縣及縣以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銷售藥品實際加價率嚴格控制在15%以內;改進藥品定價方式,選擇部
國家發改委進行藥品價格管制,最初管制零售價格,迄今為止,已經進行了17次直接降價。但效果并不明顯,因為以醫院為主的藥品零售企業只需采取最簡單的辦法就可規避了這些管制措施:即不再銷售列入降價目錄,改而銷售那些沒有列入降價目錄的替代性藥品。這些藥品價格通常比原來的藥品價格還高。結果,價格管制反而促使藥價上漲了。 鑒于這種尷尬局面,從去年底開始,有關部門明顯地開始強化價格管制政策,其方向也不外乎兩條: 第一,大幅度擴大價格管制的范圍。2005年,發改委修訂政府定價的藥品目錄,實行政府直接定價或指導定價的藥品由1500種左右擴大到2400種左右,市場份額高達60%。官員還透露,這一范圍將會繼續擴大。而且,對市場定價的藥品也將實行政府干預。同時,政府還準備建立一個定期的藥價調控機制,兩年調整一次藥價。 第二,深化價格管制環節,將價格管制措施從流通環節向生產環節延伸。首先,今年年初,要求藥品生產企業在藥品零售外包裝上標示建議零售價格。但很顯然,生產企業完全可能為了獲得藥品批發零售企業的青睞而將零售價定得比較高。為此,政府就決定,部分政府定價藥品試行從出廠環節核定價格,這些藥品將從目前制定公布最高零售價格,改為同時制定公布最高出廠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而為了保證出廠價格的真實,政府正在起草的《藥品價格管理辦法》初稿又提出,建立原料藥成本監測制度和制造成本核算制度,對藥品從原料到生產過程實行全過程的成本核算。可以預料,最后,政府很可能還將對原料藥生產環節進行價格管制。 可以說,不斷地強化價格管制措施,是人們所能看到的政府目前用以解決藥品價格快速上漲并居高不下的唯一辦法。不少民眾面對看不起病的困擾,也呼吁政府進行價格管制。 但是,自1997年以來實行的藥品價格管制措施其實并沒有有效地解決藥品價格畸高問題。如今強化管制措施,也未必有助于解決這個問題,因為,近十年來價格管制失靈的根源,不可能因為管制措施強化而消失。 對于價格管制失靈的根源,經濟學早有定論。比如,相對于銷售、生產商,政府定價部門處于絕對的信息劣勢。定價部門要了解進貨成本、生產成本,必須找企業去問,企業為什么要告知你真實信息?根據企業提供的虛假成本、利潤信息所確定的最高零售價格、出廠價格,很可能高于市場實際價格。政府的初衷是確定一個對消費者有利的價格,結果卻是確定了有利于銷售和生產企業的價格。因而,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喬治·斯蒂格勒得出一個乍看讓人吃驚的結論:價格管制措施在很多時候其實是有利于作為管制對象的廠家的。事實上,管制失靈的一個根本原因是:實行管制的官員本身不可能是全知全能又大公無私的天使。 因此,解決藥品價格畸高問題,還是得回到最根本的問題上,那就是,塑造一個良性的市場機制,讓競爭壓力推動企業控制成本,降低價格。這種機制在別的行業奏效,在藥品行業沒有理由失效。現在政府應當做的,就是取消那些妨礙市場運行的體制障礙,最主要的是實行醫藥分離,以確保零售市場的充分競爭。強化價格管制措施恰恰為市場化發育設置新障礙,甚至在藥價畸高之外,又增加供應短缺麻煩,目前已出現這種苗頭,某些本來物美價廉的藥品也因為政府限價而導致企業停產。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