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伯成:國六條后應出臺具體細則 否則將會泡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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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9日 07:38 每日經濟新聞 | |||||||||
尹伯成 復旦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 我認為這六條中的第一條非常重要,估計許多開發商都不愿意看到。原因很簡單,小套型的建筑成本大于大套型的。相對而言,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以及廉租房的購買力不強,銷售壓力大,價格上漲困難,價格也不好操作。
第二條主要是為了調節市場的需求結構,防止住房市場上的投資和投機需求從而支持自住的消費需求,鼓勵自住消費,打擊炒房者。適度調整信貸政策就是針對這個。需要有一個政策規定第一套房首付款以及利率的多少,第二套房首付款和利率要有所提高,提高的幅度應該有一個規定。 第三條針對拆遷住房。現在許多地方都搞大規模的拆遷,拆遷過后許多人沒有地方住,必須要去買房,這就增加了市場需求。如果拆遷規模有所控制,相應也會促進市場平穩、穩定房價。 我認為第四條也很重要,因為現在的市場的確很混亂,明明現在的住房是供過于求,空置率非常高,但房價就是看漲,開發商捂盤不開,故意制造供不應求的假象。 第五條主要是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 第六條的出臺可以打擊房產虛假信息。 我認為出臺這六條是在去年宏觀調控失效的前提下出臺的,雖然很必要很及時,但是后面應該緊接著有具體的細則出臺,否則六條只能是一句空話。另外我認為應該是由國務院出臺具體細則,各個地方必須堅決執行,政策不能由地方來出,應該由國務院統一來出。如果上面沒有明確的細節出臺,只出這原則性的六條,實際上就是在給地方政府、開發商傳達一個訊號,上面也沒有辦法,國家原則性地講講而已。 但現在看來,國務院有可能只出臺原則性的六條,放權讓各個地方來行動。現在都在說要因地制宜,各個地方情況不同。如果國務院采用這種方式,那出臺的六條相當于泡湯了。地方政府不希望房價能穩定下來,因為牽涉了利益,而且地方完全有可能不落實到具體細則,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如果是這樣,我認為這六條的出臺比不出還要糟糕。 (祝裕電話連線)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