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價不是惟一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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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3日 12:47 經濟觀察報 | |||||||||
國務院參事,國家地震局研究員,北京市人大代表 沈夢培/文 2006年4月6日我收到了北京市運輸管理局《關于調整本市出租車汽車租價的申請》(以下簡稱《申請》),并邀請我作為代表出席價格聽證會。在認真研讀了《申請》的全部資料,我對北京市出租車行業的經營狀況有進一步的了解,同時還發現在附表1中有明顯錯誤;我已經就附表1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代表建議。
由于時間緊張,北京市運輸管理局又未提供其他資料,我只能就此材料向群眾進行了調查,現就此發表如下意見:在成品油價上漲的情況下,出租車行業仍有巨大的利潤空間【(在《申請》后附北京嘉信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信達)出具的“關于北京出租車租價體系六家匯總評審報告”(以下簡稱《評審報告》)中,也有大量數據證明)!课覉詻Q反對出租車漲價,理由有三: 第一,出租行業是政府特許經營,屬于人為壟斷性行業,因此本身就存在巨大的利潤空間。 北京市93號汽油自2003年1月1日至2006年3月27日,共經歷了11次調價,價格由3.12元/升上升到4.65元/升,在這期間,北京出租車在空駛率高達43%~44%的情況下,利潤率仍呈上升趨勢。這說明,由于資源的特殊性和一定程度上的稀缺性,其贏利能力并未受到油價上漲的影響。(見圖1) 第二,出租車行業本來可以個體經營,北京市現有的個體經營戶沒有每月幾千元的管理成本(即公司收的承包金),依法自主經營,極少出現交通違法、違章經營的現象,稅后收入頗豐。目前北京的出租汽車公司在政府特許之下壟斷經營,反而叫苦叫難,不斷要求政府運用行政手段去保證企業的暴利,這種行政特許的壟斷方式不該持續。 我已經就出租汽車放開經營多次提出過代表建議,政府應遵循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辦事,幫助出租汽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評審報告》,車輛多、規模大的品牌公司,效益明顯好于車輛少、規模小的公司;而個體出租司機的收益更高,說明出租汽車的經營狀況與很多因素相關,油價只是其中比較次要的因素之一。北京市政府應根據國家政策,一方面鼓勵企業兼并重組,一方面開放個人特許經營,利用市場杠桿作用,通過優勝劣汰,促進北京市出租汽車企業的良性發展,方為振興這一首都窗口行業的上策。 第三,要建立與成品油價格調整聯動的價格機制,漲價不是惟一的方式,更不是正確的方法。由于出租車行業的法定壟斷性,再出臺上調價格的方案,實質上是以讓廣大消費者承擔成本的方式,為某些個人或組織創造高額壟斷利潤,這顯然有失社會公正;個別出租汽車公司管理人員的平均月收入超過兩萬元,這些錢在某種程度上是拜特許經營的行政壟斷所賜(見圖2)。出租車行業建立成品油價與管理成本聯動的機制,就應該通過降低管理人員工資水平、減免“份錢”等方法內部挖潛,平抑租價,吸引客源,抵御和消化油價上漲帶來的不良影響。 此外,北京市應按照國辦發[2005]61號文件精神發展小排量出租汽車。北京市已從2006年4月1日開始取消針對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的各種限制,但是北京市還沒有節能環保型小排量出租汽車。關于能源消耗,有數據顯示,駕駛一輛排量為1.6升的轎車,每天行駛里程在250公里,一年下來就是9萬公里,以百公里10升的平均油耗計算,一年耗油就是9000升。我們可以算算這筆賬:一輛排量1.0升的汽車與1.6升的相比較,假定每月跑7500公里,1.0升比1.6升節油281.25升左右,一年可以節油3375升。如果北京市的出租汽車有50%用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一年可以節油111375噸。這是一個多么巨大的數字。 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北京市政府有責任、有義務鼓勵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的發展,而不僅是對小排量車在行駛路線上解禁這么簡單。北京市政府應利用成品油價調整的契機,在出租汽車行業宣傳、推廣使用經濟環保的小排量車型。根據人大代表征集的群眾意見,1.0升和1.2升的小排量車應各占出租車總量的三分之一,這樣不但能通過降低油耗來降低運營成本,還能因購置、保險、保養等各項費用的下降,使公司管理成本下降,進而降低承包金和租價,這樣,就能大大降低空駛率,讓有需要的老百姓都坐得上出租車,實現企業、司機、公眾都受益的三贏局面。 北京市運輸管理局并未按照國家政策,發展小排量出租車,卻把成品油上漲的成本強行推給社會大眾來承擔,這是違背發展節約型社會的根本宗旨的。 我認為,北京市運輸管理局《關于調整本市出租車汽車租價的申請》中使用模糊概念和不實的數據,對聽證代表進行誤導,這是非常錯誤的做法。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