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有資產轉讓和定價的爭論為何異常激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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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0日 14:43 新浪財經 | |||||||||
周其仁:爭議四起的經濟原因 最近主要有三場大爭論:一是銀行賤賣;二是今年人代會以后大型企業海外上市被看作賤賣;三是郎咸平對國有資產轉讓和定價提出的批評。在這些爭議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但是今天不討論孰對孰錯,而是退一步看為什么有這么多爭議,這些爭議本身對經濟活動有什么影響。
我認為這三場爭論涉及的是同一個問題,即國資的轉讓和定價。首先,能否轉讓,為什么轉讓。其次,除了國有單位向國有單位轉讓,能否向非國有單位轉讓?能否向境內外私人轉讓?最后,如果轉讓應當參照什么標準進行定價?應該參照賬面值、談判中形成的價格還是公開市場上的價格(包括IPO上市之前的定價以及上市后每時每刻價格,國內外不同市場上的價格)?更棘手的問題是,應當由誰做決定?決定的合理性和程序性如何體現?一旦出現分歧應如何解決? 國有資產是很特別的、市場經濟中很少有的一種資產,中國正在進行將這一資產與市場經濟相結合的試驗。國有資產的特別之處在于:第一,在法律上是屬于全國人民的財產,在觀念上全體人民對國資擁有與生俱來的權利。國資是“你的、我的、大家的”這樣的說法很激動人心,特別是對于一無所有的年輕人。香港回歸以后,香港人是否擁有國資?也沒有清楚的界定。第二,國有資產是在消滅私有制的特定歷史背景下形成的。和股份制不同,以消滅私產為基礎的公產不是以私產為基礎的公產。很多人喜歡用委托代理模型解釋國資,但問題是誰委托誰,何時委托的?第三、資產范圍廣、數量多。第四、歷史上多次發生重大變更,從中央劃到地方,再從地方收到中央,要搞清楚來龍去脈必須付出巨大的努力。第五、在行為上,公民個人究竟如何履行“主人”的權利和義務、議事準則和參與程序這些都從來沒有清楚的界定。第六、事實上,國資從來由政府或政府任命的代理人控制和管理。我一向主張,需要把國資的法律狀態和實際狀態區分開來。 原來國有資產不需要轉讓,通過計劃指令進行調撥。從計劃轉向市場以后,歷史形成的國資就出現了麻煩,這不是國資好不好或者應不應該的問題。對此阿爾欽(Alchian)進行了原發性分析。他的例子是,一個小鎮上有一個禮堂,由1000個人擁有。共有兩種擁有方式,一種方法是每人一股,另一種方法是1000個人作為“成員”共同擁有這個禮堂。這兩種體制下的禮堂會有什么不同?阿爾欽認為最大的不同是轉讓權不同。如果有清楚的權利界定,一個人不看好禮堂,可以以一個價格轉讓對禮堂的所有權,看好禮堂的人可以買,資源再組織的成本低。在成員式的體制下,永遠都在開會、討論、辯論,因為成員權是與生俱來的、不能放棄的,不能讓給別人。如果大家對于一個資源的看法一致,成員式體制也沒有問題。麻煩在于每個人對同一資源用途未來收益的看法都不同,而每個人的看法也會變化。國資一旦進行轉讓和定價,其交易費用就極高。 全世界的資產每時每刻都在流轉,香港、紐約、倫敦市場都沒有出現資產流失這些爭議,唯獨我國對資產轉讓爭論不休。爭論不僅是動嘴,它會帶來實際經濟影響。改革開放以來影響中國經濟效率的重要事件,其背后共同的影子就是對國資的爭議。 首先,中國股市的股權分置等一系列問題都與此有關。早年設置非流通股,實質上為了避開了國資定價問題。國資進入股票市場后,價格漲了好說,如果跌了沒人敢負國資流失的責任。于是設定國資不流通,不交易就沒有價格問題,也沒有國資流失問題。中國當時是沿著這一思路完成了國有資產同市場經濟的結合,但是時間長了以后,發現當初繞不過去問題最后仍然繞不過去。 其次,中國銀行業的不良資產和國資流失問題也有關系。全世界的投資沒有不出錯的。問題是錯了就應當了結,好比打仗有了傷兵要安置,不安置而一直背著,軍隊就難以作戰。國有銀行為什么不了結不良資產?因為不良資產往往比賬面價值低很多,按實際價值了結會引發國資流失問題。于是一任行長接一任行長拖,誰都不愿意讓賬面價值在自己手中從一元變成三角。后來1997年亞洲發生金融危機,周邊國家都在處置銀行不良資產,于是有了國際參照系。中國派代表團去考察,包括財政部代表、紀委代表,發現國外原價一元的不良資產只能賣兩毛。只要中國的銀行不良資產能按照高于兩毛的價格出售,也就可以交待了。此外,還學會了拍賣方式,出價最高的就是不良資產的實際價值。一步步走來,很不容易。盡管想了很多辦法,中國資產盤活能力還很低,從收購兼并占GDP比重就可以看出來。 再次,北京的官員、專家永遠擔心的產能過剩不是自然現象,而是人選擇行為的結果。問題是發現市場機會時不能重組過剩的產能。中國的產業界閑置了大量的土地、設備、廠房,卻不能迅速成為新的生產能力,因為它們不能輕易以一個價格轉讓,這是國有資產根深蒂固的一個問題。 只要關系到國資,爭議就非常激烈。批評的人振振有辭,因為是在為全國人民說話;防守的人膽戰心驚,因為國有資產賤賣特別是賤賣給外國人難以交待。于是陷入一個“罕見的困境”:國資轉讓有代價,不轉讓也有代價。轉讓的代價是,國資擁有世界上最大的“主人群體”,人們根據不同的標準和不同的主觀估值,對同一資產未來凈收益必定具有十分不同的判斷;從來沒有清楚的權利劃分和執行程序,沒有收斂分歧意見的機制。所以國資轉讓過程中爭議四起是必然現象。隨著社會主義民主的發展,現在的言論自由程度也是驚人的,造成關于國資轉讓的爭議更加激烈。不轉讓的代價是,如果國資從來就不轉讓,是不是就一直完整無損地實現“權利為全國人民所擁有,收益為全國人民所分享”,是不是就會像一個正常公司那樣創造收益?關于“轉讓的代價”與“不轉讓的代價”究竟孰輕孰重,人們也不容易達成一致意見。 爭論不休必然是一個損失,為什么不去生產、不去學習、不去娛樂?雖然電影很難看,但也比吵要好。為什么這么多人吵?怎么能減少這一交易費用?對此目前有幾種主張。 第一種主張是停止國有資產轉讓,如郎咸平、鞏獻田等。鞏獻田將眾多法學專家關于《物權法》的工作叫停,主要理由就是國有資產不能流失。廢除了轉讓權的國資怎樣運營?一個可能的模式是“免費開放的高速公路”,其中國資不作為經營型資產,而是對所有人開放。另一個可能的模式是由議會審查通過一個很低的收費標準,收取少量的營運成本,這就是美國國家公園模式。靠收費不可能盈利,也不可能增值保值。將來可能有一部分國資要走這一條路。然而停止國有資產轉讓也有一個問題,就是現在有很多競爭領域的國企虧損也很高,并非不轉讓不交易不改制就很好。 第二個主張是規范轉讓權。一方面是“國資委新政”進行規范,即行政性規范,比如制定一些政府規章來約束交易的上限值和下限值。這樣的好處是大家有章可循,問題是可能和市場要求不吻合,會影響到公司的競爭力,比如為了將最高收入和平均工資的比例控制在規定允許的范圍而提高平均工資。另一方面的規范是“民主的私有化”,即國有資產可以界定到私人手中,但是過程要開放、透明、民主參與。究竟是全民表決、人大主導還是互聯網式的民主?這里的問題超出了經濟學的范圍,需要其他學科來討論。由人代會管國資的主張聽起來順理成章,然而人大是否有這種決策的能力?從人大每年對預算的管理來看,距離理想狀態還很大,連預算超收超用、教育醫療預算不足等問題都不能解決,再把幾萬億資產交給人大,人大代表能否管好是一個問題。來自互聯網的一份關于 “你認為國企上市是否造成資產流失”的調查資料顯示,75%人認為國有資產流失,14%的人認為市場價格合理,說不清的只有9%。從歷史上看,爭論非常激烈的最近幾年,正是國有企業的利潤增長很快的時期。90年代聽不到這樣的爭論,80年代根本沒有。所以說民意、輿論也和市場一樣“沒準”。最后一個方面的規范是出臺一部正式的國資轉讓法,然后授權有關部門執行。這種想法也面臨很大的挑戰,因為資產轉讓多種多樣。 第三個主張是近年我自己通過調查形成的,包含幾個要點。首先,中國太大,不能由全國決定問題。十六大講的產權分級所有是一個基礎,青島的事情由青島去討論,聯想的事情由科學院討論,各方同意就通過,不要由全國人民討論,否則交易費用太高。其次,真正國家一級的中央資產,需要有一定的程序去解決。這是從實際已有的經驗尋找解決難題的出路,但可能沒有多少人接受。 總之,圍繞資產轉讓和定價的爭議四起,是進入轉型的國資派生出來的經濟現象,根源在于國企國資的性質!盃幾h四起”已經并將繼續增加國資轉讓的制度成本。在經歷了1997-2002大規模的國企改制、重組之后,國資轉讓的難度上升、速度下降,對國民經濟未來發展將有重要影響。我們還需要探索可能的解決途徑。 根據周其仁教授在“CCER中國經濟觀察”第五次報告會上的發言內容整理而成。 (劉鎏、唐杰整理)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