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書游走腐敗邊緣 既可冒充斯文又可留待升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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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05日 16:18 生活新報 | |||||||||
本報評論員 溫星 4月27日,恰好躲過一“劫”的“元帥金書”(書名為《共和國開國功勛手跡鑒賞》)在湖南公開亮相并正式發售,該書由40頁純黃金組成。事隔三天之后的5月1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對此類出版物緊急喊停,明確規定“最高售價可達2萬元,價格相當于普通圖書1000倍的天價“黃金書”禁止出版發行。
近觀昆明,這些“黃金書”也曾充斥于書市中,并創下了不算差的銷售業績。為什么有人愿意花數千甚至兩萬元的高價,來購買這些明顯不便于閱讀的“書”呢?樂于買單的究竟是一些怎樣的特殊消費者?又是什么人在擁有和消費著這些金光燦燦的“書”呢?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多位代表、委員均對“黃金書”提出嚴厲指責,稱這是一種“奢靡浪費潮流”和“腐敗”。關于這點,其實在“黃金書”的生產者自己看來,似乎也已經是毋庸諱言,因為他們宣傳時就曾經直接說過這是“送給政界人士的佳品”。顯然,當紙張材質被拋棄而采用黃金來制作時,作為精神和文化載體的書已經完全悖離其固有的社會功能,而完全變成了一種純粹的商品。而由于仍然保留著“書籍”的形式和價格高昂這兩個特點,使得它成為了許多“政界人士”尤其偏愛的一種“禮物”:既可冒充斯文,又可留待他日升值,更重要的一點則是,官員因收取諸如名表、珠寶等貴重物品而翻船的從不少見,因拿別人一本“書”就惹麻煩的情況卻是聞所未聞。這正是“黃金書”得以大行其道的根源所在。 購買“黃金書”這一行為本身當然不存在任何問題,但是,如果買過手后用來“贈送”政府官員,這就與送官員名表、珠寶的行為沒有什么不同了,當然,形式上可能存在一定差別的,如“贈送”者的目的可能并不是很直接,而是間接的一種“曲線目的”。從這個意義上說,雖然因證據缺陷法律上無法判定構成行賄罪,但二者的實質內容已然非常接近。 與此相對應的是,收取這種“黃金書”的官員其實就已經游走在了受賄的邊緣,如果其在收取行為之后,利用手中的權利為“贈送”者牟取了一定利益,那么,受賄罪無疑就已經構成。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