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提倡違法藥品強制召回制 增加百姓安全意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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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02日 15:37 新華網 | |||||||||
新華網武漢5月2日電 (新華社記者 田建軍) 武漢市自5月1日起推行違法藥品強制召回制度,引起了媒體和社會的廣泛關注。實行違法藥品強制召回制度,對當前屢打不絕的違法藥品是一道“緊箍咒”,對廣大老百姓則是一道“安全閥”,應予以大力提倡。 按照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的《關于限期召回違法藥品的暫行規定》,對流散到社會可能對消費者造成危害的違法藥品,除了依法查處外,藥監部門將根據“誰生產誰
眾所周知,在汽車行業,實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制是國際慣例,我國也于2004年10月正式實施了《缺陷汽車產品管理規定》,實現與國際接軌。對違法藥品實行強制召回,國際上已有先例,目前美國、加拿大、歐盟、日本等發達國家和地區已先后建立了違法藥品強制召回制度,但我國目前還沒有全面實施。 與普通商品不同,藥品、食品是涉及消費者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質量出現問題,輕則危及健康,重則致人死亡。當前,我國藥品領域的制假售假活動依然猖獗,除了高額利潤的驅動,對違法犯罪分子的打擊力度不夠是一個重要因素。去年,全國因制售假劣藥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到20人,絕大多數只是受到行政處罰。一些不法分子常常抱著僥幸心理,鋌而走險,屢打屢犯,就連一些正規的藥品企業也不例外。 實行違法藥品強制召回,因要求違法者承擔召回成本,且召回成本與其制售假劣藥品的數量成正比,違法情節越重,處罰越高,加大了違法藥品的成本懲罰。這種以成本懲罰為核心的做法,既符合國際慣例,也不違背現行法律法規,更抓住了違法分子的要害,具有明顯的威懾力,是藥品監管體系的一種有益補充。 當前,實行藥品強制召回制度在個別地區才剛剛起步,尚需在實踐中不斷完善。這一做法如果得到進一步總結推廣,相信會成為凈化藥品市場的一個有效手段,使更多的消費者從中受益。(完)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