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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率地指責國資流失爭論是對民意的漠視和傲慢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5日 01:22 第一財經日報

  盡管由“郎顧之爭”而來的國企產權改革大討論已落下帷幕,但有關對這場爭論的評價卻不時響起。日前,中國社科院經濟所劉芍佳博士在南開大學舉行的一場學術研討會上表示,根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去年出爐的一項調查報告,大部分國資流失是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并不是改制過程中造成的,因此他認為,去年國資改制流失的爭論是“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進行的一場稀里糊涂的辯論”。

  劉芍佳所說的國研中心報告,指的是國研中心企業研究所于2004年8月到12月初,對74家中央企業及其二級子公司共計1524家,以及北京、重慶、黑龍江等16個省和省會城市所屬企業共計5103家,進行的改制和重組調查,報告顯示,60%以上MBO不存在資產流失現象。而劉芍佳本人,則是這個調查報告的執筆人之一。

  對此,人們難免疑問,調查樣本的真實性是怎樣確保的?調查樣本中的60%以上MBO不存在資產流失現象,能否得出國企改制在某個時段就不存在大面積的國資流失的結論?而劉芍佳以此為由批評有關國資改制流失的爭論是“一場稀里糊涂的辯論”,邏輯是否嚴謹?

  對國資流失的判斷,首先涉及一個標準問題。標準不同,判斷也就不同。劉芍佳認為,判斷國有資產是否流失,要看轉讓后,至少未來3~5年的企業經營狀況,具體來說就是企業能否創造利潤、稅收以及就業機會是否增加等。我們認為,這一判斷標準是有問題的。國資流失與否,與企業能否創造利潤、稅收以及就業機會是否增加并不存在必然的聯系。流失指的是原有資產的價值被低估、流走或盜走,并不是說這個資產就不存在了。所以,即使企業的資產通過不正當的手段全部流失到個人手上,只要經營得當,它也能創造利潤和稅收。

  另一方面,MBO只是國企改制中的一種,盡管它受到人們的詬病較多。因此,60%以上MBO不存在資產流失現象也不等于其他改制形式不存在大量的國資流失。我們也注意到,此次調查的時間是在2004年下半年后,這個時候國家主管部門已采取一系列措施規范MBO行為,國企改制比過去相對更規范,而眾所周知,大量的資產流失發生在國資委成立以及規范國企改制的法律法規未出臺之前。另外,國研中心企業研究所的調查企業雖然加起來達到6000多家,但在全部國企中,這只是一小部分。退一步說,即使國研中心的調查準確,也還有30%多的MBO存在資產流失現象,這一數字同樣是驚人的,同樣是值得關注和討論的。

  事實上,對于國企改制導致國資流失的問題,無須進行大面積的調查,公開的報道已經很多,斷言這只是個別案例,或者指責人們單純地憑主觀判斷,背離了人們的經驗和社會常識。如果由此而否定前年以來的國企產權改革大討論,更不應該。因為大討論固然是由國企產權改制引發的,但是它超越了國企層面,上升到了中國改革的方向與路徑,是對20多年改革的一個思考。盡管這場爭論會出現一些問題,爭論中會帶有一些非理性和情緒化因素,但爭論的最大好處在于解決矛盾,明辨是非。它不僅促使人們思考經濟改革中的問題,而且促使人們思考整個社會的問題。換言之,這場爭論本身將直接影響

中國經濟及社會的變革與發展。特別是爭論中所形成的若干共識將為中國改革路徑的選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毫無疑問,它的意義是值得肯定的。

  當然,不能因為國企產權改革出現國資流失,就否定整個產權改革,甚至否定中國市場化改革的方向。中國經濟20多年來的長足發展舉世矚目,其中的一個重要推動力,即產權的改革。所以,國資流失雖然是由產權改革引起的,但不能說是產權改革帶來的,在這個問題上,我們要有清醒的認識。重要的不是減緩產權改革甚至停止改革,而是加快產權公開、規范、透明的制度建設,在堅持改革大方向的同時,將改革操作納入規范,并消除國資流失的漏洞。

  輕率地指責國資改制流失的爭論,反映了一種對民意的漠視與傲慢。應該看到,當前,由于分配不公和日漸擴大的兩極分化,越來越多的弱勢人群的挫折感也愈來愈重。有關國資改制流失的爭論事實上折射出了人們對改革公正性的呼吁。這是我們在下一步改革中應高度重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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