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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檀:金融行業民營資本準入仍然是概念游戲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4日 06:55 每日經濟新聞

  葉檀 每經評論員

  銀監會副主席蔣定之近日在博鰲論壇上強調,在引進戰略投資者的問題上,我們在政策上對中資和外資是平等對待的,目前國內民營資本進入中國銀行業并不存在法律障礙和政策歧視。

  這是對輿論質疑國有金融機構改革對內外資實行歧視政策的正面回應。本月初,銀監會另一位副主席唐雙寧在北京大學民營企業投資與發展論壇上也做了“一個負責任的回應”,總的態度是:區分兩種準入,歡迎民營資本,防止關聯交易,審慎設立機構。

  確實,迄今為止沒有哪一條法律法規明令禁止民資入股銀行業,而且在農村信用社、城市商業銀行等改造上,還鼓勵私人入股。從2005年開始,政府對于民營資本進入銀行業放開了條件,其準入要求和條件更加清晰,同年2月國務院正式發布的“非公有制經濟36條”也明確規定,今后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入的行業和領域,允許外資進入的行業和領域,也允許國內非公有資本進入,并放寬股權比例限制等方面的條件。

  不過,如果僅憑以上數條就得出中國金融市場不存在內外資歧視、國資民資歧視的結論,顯然昧于實情。

  行業開放首先指開放市場準入———并不專指可以持有國有企業的部分股權,否則,那些國有控股的上市公司都可以視作行業開放的標兵———并且進入該行業的企業有自主選擇經營方式的權力,市場競爭規則公平。

  中國金融業有限制的開放一再顯示了其殘缺之美。首先,在準入方面,按照唐雙寧的說法是,資本準入無障礙而機構準入應審慎。資本準入可以帶來產權結構的多元化,但在資本準入方面并不公平,第一,由于現實的門檻,主要國有商業銀行戰略投資者在設置條款上有歧視性,導致目前民資可以進入的主要是政府選擇一些境況不妙的金融機構,如城商行、農商行與農信社等。開放這樣的金融機構民資持股權與其說體現了平等,不如說體現了功利。

  其次,在民資準入之后嚴加約束,“任何投資人不能借銀行金融機構從事管理交易,堅持所有權和經營權適度分離”。這兩項約束起因于一些民資入股城商行之后曾出現大量分紅、貸款給關聯公司等劣行。但在約束風險的同時,也將這些持股人的法律權利比如合法獲得的經營管理權大大縮水。民資入股在一些地方已經成為民間出錢的代名詞,甚至存款人被強迫成為農信社股東的情況也屢見不鮮。不難想像,多數城商行、農商行的人事任命與經營權仍然牢牢控制在地方政府手中,行政指令仍然是主要經營方式之一。

  有意思的是,有關監管當局在強調機構準入應該審慎的同時,在今年2月頒布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規定凡今后新建股份制銀行必須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以拍賣方式)———這是否意味著,在監管部門心目中,外資才是真正的心儀對象?所謂審慎準入也分三六九等?

  徐滇慶在為民營銀行辯護時說,中國不通過競爭,而是通過國家注資、上市等行政調整,來改造國有商業銀行是一個誤區,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家企業能脫離競爭而提高自身效率。筆者認可這一結論,并且想指出,把金融改制這一

中國經濟的核心問題系于引入資金上,系在國外戰略投資者20%的股份所產生的利益認同而帶來國際先進經驗上,固然可以獲得一時好處,卻會貽誤制度改革與培養本土金融機構的良機。

  WTO所規定的開放大限近在眼前,如果繼續醉心于短時間的國際市場資金與虛無縹緲的國際先進經驗幻影,沉迷于權力與權利、國內權貴企業與國際權貴企業的利益交換游戲,而忘卻關于公平競爭的基本理念,那我們將很快從美夢中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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