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稅治不了高房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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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4日 00:13 中國經濟周刊 | |||||||||
《中國經濟周刊》評論員 一段時間以來,“物業稅”一詞被頻頻提及,央行、財政部、稅務總局等相關部門都曾就此發表過意見。日前,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淮又一次表示,我國早晚一定要征物業稅。
這一頗顯專業的話題所以能夠引發民眾高度關注,除了事關大量人口切身利益外,更與當前居高不下的房價密切相關。較為普遍的心理是,希望通過開征物業稅,使房價趨于合理。 但是,這很可能只是一廂情愿而已。當前一個普遍的認識誤區是,認為即將開征的物業稅是“把一次性收取的土地出讓費用分年收取”,這顯然是混淆了土地出讓費用的地租性質與國家稅收之間的區別。土地出讓金是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價款,屬于地租范疇;而房地產稅則是政府對不動產業主賦予的一種法律義務,兩者性質不同,不能互相替代。 更重要的是,從某種程度上說,目前的中國房地產市場是一個充斥著市場/政府雙失靈現象的不完善市場,這使得土地價格、原材料價格、資金價格等直接成本的變化不可能在上游各個環節被有效競爭消化掉,因而只能集中到房價這個最終環節上進行釋放。2004年以來,中央政府頻繁采取了一系列調控手段,可多數城市的房價還是不斷上漲,近期更是出現了升溫的跡象。由此可見,不合理的房價已經具備了一定的剛性。 明租、正稅、清費,這是房地產稅改的基本方向,但一個無法回避的現實問題是,中國的地方政府是一個有著相對獨立利益的經濟人,在財政壓力和政績沖動下,如果他們從土地、物業升值中獲取的“好處”不是更少而是更多(至少也是更直接)的話,我們有理由擔心,開征物業稅會否進一步強化他們與中央政府進行博弈的動力。 這不是什么杞人憂天式的無謂的擔心。近年來很多地方房地產價格不正常的上漲,固然有著多種多樣極其復雜的原因,但最重要的一點,即在于地方政府本身是作為土地、金融等國有經濟資源掌控者的身份充當著市場主體中的一員。而他們“托市”的最大動力,則在于與房地產相關的稅收以及土地出讓金已經成為當地財政最主要的來源之一。 在轉軌階段的中國,某些政府機構的運行標準常常會與原來設置該機構時所要求的公共職能不太相干;甚至,他們還可能利用自己的信息和資源優勢,以犧牲公眾利益為代價,來獲取自己的好處,從而使資源配置處于某種低效率狀態。這很難簡單地指責部分官員不負責任、以權謀私,但從根本上來說,試圖以政府替代市場,以公共政策來決定房地產價格的走向,屬于治標不治本的做法。 事實上,前期我國房地產市場出現的某些偏差,恰恰就是因為非市場因素在主導著價格的形成,而非很多利益集團所宣稱的那樣,是什么正常供需決定的結果。 當然,作為成熟市場經濟體中通行的做法,開征物業稅在中國也確實是遲早的事情。十六屆三中全會上就已明確提出“實施城鎮稅費建設改革,條件具備時對不動產開征統一規范的物業稅,相應取消稅費。”不過從現在的情況來看,開征物業稅需要解決的政策、技術和征管問題還很多,條件還不具備。更重要的是,在當前房地產市場仍然存在諸多亟待解決問題的實情下,政府的當務之急應該是保障“居者有其屋”,而對于房地產這一“支柱產業”的財稅功能,不宜再做進一步的強調。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