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開認證風險其實不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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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3日 18:32 中國經營報 | |||||||||
作者:趙法忠 來源:中國經營報 這一段時間,北京兄弟冰激凌有限公司老總徐濤心情特別郁悶,因為他本想今年做相關產品認證,但是由于近來“全國牙防組”認證事件的發生,使他懷疑到底該不該繼續做認證?所做的產品認證是不是可信?認證后能否起到增強企業的市場影響力?想來想去沒有找到答案,記者便帶著他的問題尋訪了相關律師。
不是任何產品認證都要質疑 對于企業目前所進行的名目繁多的認證,北京市世嘉律師事務所范伯松律師表示,所有認證包括兩大類,即國家強制認證和非強制認證。其中如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1年第33號:第一批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以及之后頒布的其他實施強制性認證的產品,都是必須經過認證的產品,企業無從選擇。因此此類也就很難出現認證糾紛。 而徐濤的公司是一家冰激凌企業,按照《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審查通則》規定,2005年7月1日開始,冰激凌本身就屬于強制認證產品,即QS(Quality Safety)認證。所以說,徐濤所進行的這種認證,根本不存在認證機構資質合不合法的問題。 也就是說,徐濤如果出現認證糾紛,基本都會出現在非強制認證過程中。而造成這種糾紛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企業為了達到提高產品的信譽、增強產品競爭力的目的,對于那些沒有強制要求需要認證的產品,根據自己喜好,自行尋找相關認證機構決定進行認證。要知道,這種認證過程與強制性認證是有很大區別的。 事前甄別認證機構要有標準 自從“全國牙防組”認證事件發生后,認證機構的資質和權威性被人們重視,甚至紛紛質疑起來,但是是不是所有認證機構都是難以辨認?企業又該如何辨別認證機構的真偽?北京惠誠律師事務所李賡律師對這個問題的表述很直接:“認證機構有沒有資質,國家是有嚴格標準的。企業在甄別認證機構時也并不是很難。” 據他介紹,認證機構的設立是需要嚴格審查方可成立的。對于所有認證機構的設立,國家有一部專門的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加以規定。其中在設立認證機構方面規定,認證機構設立應當符合四大條件,其中包括了必須有固定的場所和必要的設施;有符合認證認可要求的管理制度;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300萬元以及有10名以上相應領域的專職認證人員。 從四大條件來分析,企業要辨別一個認證機構,有非常簡單的兩點策略。首先,查看該機構企業執照。從中對其注冊資本是否達到300萬元一目了然;其次,查看該機構專職認證人員數量,是否達到10人以上也再好計算不過。像“全國牙防組”這種人員配置,企業應該很容易就能發現問題。 而對于認證機構工作的開展,《條例》規定只有在國家相關部門加以認可后,方能從事認證工作。這樣以來,企業在進行通過某個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前,可以直接向相關部門進行認證機構資質的查詢。 李賡還特別強調,由于現行《條例》規定境外認證機構不能在我國從事認證活動,所以國內凡是打著國際認證旗號的認證機構都是不合法的,企業不要上當。 除上述防范以外,范伯松律師敬告企業,在準備做產品認證的時候,最好與認證機構簽署《認證合同》,并且在合同中特別約定違約責任,即如果認證機構不具備認證資格,或由于認證機構的失誤所給商家帶來的損失應當怎么賠償。 事后盡早起訴降低損失 雖然企業在認證之前做了諸多準備,但不可避免還會出現法律糾紛。這時,“企業應該在協商不成的前提下盡早起訴,將認證損失縮減到最小。”范伯松律師認為。 按照《條例》規定,認證機構不及時出具認證證書將受處罰;認證機構不能接受任何可能影響客觀公正的資助。認證機構一旦違反規定,最高可罰款達50萬元。而實際認證中,上述兩類問題是非強制認證機構常見經營問題,所以企業在認證過程中一旦發現此類問題,應該及時向有關監管部門舉報,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而一旦出現認證糾紛,在協商不成的前提下,企業一定要在起訴時間上做到盡量提前,只有這樣做才能將自己的認證損失縮減到最小。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