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會對消費者打假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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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1日 07:13 新京報 | |||||||||
近日兩起歐洲人針對中國人的打假行動頗引人注目。 一起是北京的大型旅行社紛紛提醒游客不要攜帶假冒名牌產品進入歐洲,否則會在入關時被沒收甚至遭受重罰。不少媒體有鼻子有眼地報道一位中國游客攜帶的阿迪達斯背包是假冒產品,被法國海關當場沒收。
另一起是路易威登等5家世界著名品牌公司聯手狀告北京秀水街市場銷售假冒品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中國商家侵權,勒令賠償5家歐洲公司各2萬元人民幣。雖然法院的判決把給每家公司的賠償金從要求的50萬降到2萬,但歐洲人在中國打假成功仍是全球媒體的報道焦點,意味著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的承諾不是“假冒說辭”。 不過從常識判斷,前一種打假的真實性很值得懷疑。一般來說,歐洲國家和企業不會把打假之手伸向消費者,既不體面也毫無道理,真正受調查和懲處的是銷售商。法國駐華大使館新聞參贊貴永華4月19日也表示,法國海關名牌監督員一般只查攜帶大量假名牌產品的旅客,對使用假名牌的人一般不會進行處罰。 經銷假冒品牌如同兜售謠言,歐洲的法律重罰的是謠言制造者,而不會去懲辦謠言傾聽者,大多數情況下,消費者怎么知道是真是假?你可以起訴一家發布不實消息的媒體,但你怎么能去懲罰讀者聽眾?假如中國游客攜帶的阿迪達斯背包被沒收確有其事,他可以憑借法律狀告海關,獲得高額賠償,說法國海關侵犯人權毫不為過。 我希望負責任的媒體把此事查個水落石出,為中國人維權。不錯,中國假冒偽劣產品的問題不可忽視,但這并不意味著要放棄自己的人權。棄權會讓善于出擊的歐美人更瞧不起,他們會得寸進尺。筆者從歐盟官方網站查詢,沒有檢索出有關海關向游客打假的政策文件。歐洲國家其實不敢出臺向游客下手的政策,那會違犯歐盟人權公約。 當然我們必須把游客和假貨兜售者區分開來。有些游客帶數件假冒產品出國,身份似乎已從游客變成假貨兜售者,哪一個真正的游客會帶大包小裹出門游歷? 而后一種打假方式就顯得很歐洲,很體面。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是歐洲人慣用的手段。去年,5家歐洲公司到收集侵權證據的消息發布后,筆者曾撰文提醒中國商家對銷售冒牌貨要節制,最好別干這種偷雞摸狗的事,因為最終損害的不僅是某個公司的利益,更有傷國家體面。現在人家果真拿著證據起訴了。 最近,英國有家公司招收打假專才,搜羅盜版和抄襲證據。他們要求雙語人士檢索中文發表物或音像出版物,包括學術論文、報紙專欄文章等,看有無盜竊和抄襲之痕跡。可見,西方不僅在調查服飾之類的假冒產品,并且已開始調查假冒思想、盜版學術、仿真創意了。一旦找到證據,他們會理直氣壯地上訴。但誰能說人家不是以合理合法的方式為自己維權? 歐洲5家公司起訴秀水商場獲勝之后,如果假冒現象還存在,說不定會有更多歐美公司到中國打維權官司,并且期待高額賠償。不過,要在國內遏制造假賣假的風氣,還必須以法律手段為主,對假冒產品產銷商進行嚴厲制裁、重金罰賠。對消費者實行制裁,是不體面也不合理的。 □陳冰(旅英資深媒體人)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