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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假名牌出國被重罰警示中國消費環境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9日 10:04 紅網

  由于歐洲近期加緊嚴查游客在入關時所攜帶的假冒名牌產品,京城各大型旅行社紛紛提醒游客不要穿戴假冒名牌產品出國旅游,以免遭到重罰——穿戴歐洲制造的假冒名牌,不但在入關時會被沒收,甚至還將面臨單件500歐元、10件以上30萬歐元的高額罰款。(4月18日《京華時報》)

  讀罷新聞,我馬上就想到網絡評論中可能會出現什么聲音,上網一查,果然。

  有人認為這是“歐洲對中國人的歧視”,有人指責這“嚴重侵犯人權”,還有人提倡大家抵制外國名牌,更有人建議我國海關要“以牙還牙”——國人有民族意識和民族氣節固然是好事,可是如果被過度泛濫或無限拔高,那也是很可怕的。事情的性質是否真如我們想象的那樣呢?我看未必。

  我沒有從新聞中讀到這是歐洲專門針對中國人采取的行動,因此無法作為“歐洲歧視中國”的證據;再者,人家保護歐洲名牌的自主

知識產權不受假貨侵犯,這和我們打擊假冒偽劣一樣,是目的正當的合法行為;而且,“國外名牌對中國假貨動刀”同樣是得到中國法律支持的。

  我想,如果說“穿假名牌出國被重罰”背后真有什么“問題”,那“問題”也是在我們,而不是在人家。一是我們在打假愿望與實際行動上采取的“雙重標準”,二是我們所處潰爛的消費環境成為假貨的滋生土壤,讓消費者防不勝防。

  真正強大的打假力量不是執法者,而是消費者;消費者的集體拒絕,優于執法者的獨自查封。問題是,我們雖然痛恨假貨,可常常又被低廉價格迷惑而情不自禁地消費假貨——假貨泛濫的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有著龐大的消費群體存在。在我們的潛意識里,意識不到消費假貨也是一種“助紂為虐”行為,也是應該受到處罰的。如果我們意識到了這一點,把自己也定為打擊假冒偽劣的責任主體,就不會對人家“沒收并處以單件500歐元、10件以上30萬歐元”的重罰感到不可思議。

  當然,歐洲的重罰確實有些“不符合中國國情”,這也是讓部分國人“民族主義”起來的重要原因。與“國情”相悖之處,既有我們不富裕,只能購買質量還不賴的假名牌以滿足虛榮的因素,更重要的卻是:我們的執法者沒能給國人提供像歐洲消費者所處的那樣一個有秩序的消費環境。

  面對“穿假名牌出國被重罰”的新聞,很多人驚呼:消費者哪有辨別真偽的能力呀?在歐洲,辨別真偽并驅逐偽劣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因此消費者只有“知假買假”的可能;而在我們這,這些全都仰仗消費者自己的“火眼金睛”,完全有可能是花了名牌的價錢卻買了假貨——國內相當一部分的市場份額是被假冒偽劣占領的,連最正規、最有規模的購物場所也充斥著他們的身影。據歐盟公布的消息稱:目前在歐盟內部流通的假冒商品中有70%來自中國——這足見制假販假在國內是多么“發達”。

  歐洲本來是要重罰“知假買假”者的,卻可能會把一些“買假不知假”的中國旅游者一起“重罰”了,這怎能讓國內消費者不郁悶?——可是,這究竟該怪別人的消費環境太完善,還是怪自己的消費環境太潰爛呢?

  (稿源:紅網)

  (作者: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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