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也收機票燃油附加費 國家定價也應有科學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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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7日 00:13 北京現代商報 | |||||||||
一張86元的嬰兒機票,燃油附加費就要繳60元,合理嗎? 恐怕大多數人都會對此說“不”,因為這筆“附加費”和作為主體的機票價格明顯不成比例。 按國家有關規定:年齡不滿2周歲的嬰兒,其票價是成人票價的10%,不提供座位,年
這個規定合理嗎?恐怕大多數人會認為是比較合理的,因為嬰兒不占座位,所以票價也低,兒童占的座位小,所以票價高于嬰兒票價但低于成人票價。 這體現的就是經濟學上的“價格歧視”原則:出售完全大致相同的產品或提供大致相同的服務,卻對不同的消費者收取不同的價錢。其后的道理就是商家要追求利潤最大化—— 同樣的東西對某些人是必須的,對另一部分人卻是可有可無的,統一的價格只會吸引一部分顧客,而采用“價格歧視”定價則能吸引不同層次的客戶。針對不同的客戶采用不同的需求彈性進行差別定價,就形成了“價格歧視”,這也能解釋為什么同一架飛機上會提供頭等艙、公務艙、經濟艙3種艙位不同的價格。 航空燃油附加費是一種行政收費,屬國家定價范圍,國家不是商家,不用追求利潤最大化,所以收取燃油附加費采用一刀切的方式,統統提價50%,于是造成一張不足百元的嬰兒機票,燃油附加費卻要收取超過機票價格的一半的現象。 不過,按最新出臺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管理辦法》的要求,國家行政性收費也應有“科學性”, 為什么收取燃油附加費就不能遵循一些經濟學原理呢? 昨天,有傳聞說,民航總局將調整現行的燃油附加費征收制度,出生14天以上2周歲以下的嬰兒購買機票時,將減免燃油附加費;同時2周歲以上至12周歲以下的兒童機票燃油附加費調整為:800公里以下20元,800公里以上30元。希望此消息不是空穴來風。 楊雪婷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