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商業賄賂是一場硬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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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6日 10:32 工人日報天訊在線 | |||||||||
本報記者李秀玲 來自國家工商總局的數據顯示:自2000年以來,全國工商部門共查處醫藥購銷、商業零售、建筑、旅游等領域的商業賄賂案件15000多件,案值57.5億元,罰沒款9.1億元。其中,僅2005年就查處了2400多件商業賄賂案件,案值9億多元。
然而,用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鐘攸平的話說,這只是商業賄賂案的冰山一角。經濟領域的“毒瘤” 備受關注的“德普回扣門”案,集中暴露了我國在治理商業賄賂方面的軟肋。 2005年5月,德普案一經媒體曝光,便引起了世人對商業賄賂的廣泛關注:據美國司法部提供的報告顯示,美資企業天津德普診斷產品有限公司在1991年至2002年期間,向中國國有醫院醫生行賄162.3萬美元,用來換取這些醫療機構購買該公司產品,從中牟利200萬美元。德普公司因此被美國相關機構以違反《反商業賄賂法》為由,處以479萬美元的罰金。之前,中國執法機關對此事并不知情。直到美方查實懲處之時,才得以曝光。但此時已經過了追訴期。曝光近一年,涉案的單位和人員均未受到處理。 現實生活中,商業賄賂幾乎滲透到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小到旅游車拉客的“回報”、大到醫院中的藥品“回扣”,工程項目承包方向官員的行賄等。在眾多商業賄賂案件中,尤以醫藥購銷領域因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反響最為強烈。 由于目前我國藥品生產、流通企業數量眾多,導致醫藥流通領域中“回扣”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盛行。一些推銷人員為銷售藥品、醫療器械,以“宣傳費”、“新藥推廣費”、“處方費”等名目,向醫院領導、藥劑科以及臨床醫生大肆行賄,一般按照藥價5%到15%甚至更高的比例給醫生以處方回扣,讓醫生多開藥。從已經查處的醫藥購銷商業賄賂案件看,不少醫院從院長、分管副院長、藥劑科主任到業務科室負責人再到醫師,無一不收受藥品“回扣”,已經形成一條利益共沾的“腐敗鏈”。在某醫院,甚至連門衛都利用守門之便收受藥商財物。 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鐘攸平曾感嘆,商業賄賂所產生的危害十分嚴重。它從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競爭的規則,使價值規律和競爭規律無法正常發揮作用,阻礙了市場機制的正常運轉,破壞了市場交易的正常秩序,使誠信經營的企業淪為受害者,妨礙了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潛規則作祟證據難查 如今在諸多涉及巨額采購領域中“傭金”、“回扣”,已經成為一種人人心知肚明且必須遵循的“潛規則”,從業者身不由己陷入“非道德”惡性競爭的環境。 一位基層工商局辦案人員深有體會地向本報記者介紹說:商業賄賂的查處非常困難,難就難在于取證困難。商業賄賂一般都采用“一對一”的交易形式,具有很強的隱蔽性。由于行為雙方都是故意的,多采取“一對一”方式進行,作案時一般沒有第三方在場;由于雙方形成了利益共同體,往往共同隱瞞相關情況,因此隱瞞性較強;不僅幾乎所有操作都是秘密進行,而且為“賄賂”披上了合法“商業”外衣,在“潛規則”的運作中,很難被發現和取證。商業賄賂的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具有了普遍性,給這類案件的處理造成一定難度。 據業內人士透露,在電信設備集團采購項目中,一些上億美元的巨額單子,幾個點回扣數額就非常驚人。這些錢都走賬,一般是通過公關公司、會務公司等運作,支付它們“咨詢費”,而且安全性很高。通常情況下,電信設備供應商都會和這些中介公司簽訂協議。協議包括:中介公司不能違反中國法律;中介公司在人員上和電信設備供應商想拿下定單的公司或機構沒有任何關系;中介公司不能行賄等內容。由于有些單位間的商業賄賂是以合同的形式進行的,所以很多時候,到底是經濟行為還是犯罪行為比較難界定。 另外,我國現行的各有關分散的法律法規,尚未對商業賄賂行為作出專門的明確界定。“商業賄賂”這一概念本身的模糊,是造成能否準確執法的關鍵。此外,在刑事立法方面,現行刑法對受賄犯罪主體范圍規定過窄,致使大量的商業賄賂犯罪難以追究。來自最高人民法院的調查顯示,當前商業賄賂已經向多行業多領域蔓延,形式也紛繁多樣,而刑法規定的賄賂犯罪對象僅限于財物,無法滿足打擊商業賄賂的需要。打擊商業賄賂絕不手軟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直接部署下,一場打擊商業賄賂的行動已經開始。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采購以及資源開發和經銷等六大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為,已被確定為重點治理的對象。由中央紀委牽頭成立的“反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其成員包括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建設部、交通部、信息產業部、商務部、衛生部、國家工商總局等,現在各部委都開始積極行動起來,共同向商業賄賂宣戰。 對于如何區分正常的商業行為和商業賄賂的問題,國家工商總局特發文件對其界定標準進行了重新細化和完善。明確指出,商業賄賂是指經營者以排斥競爭對手為目的,為使自己在銷售或購買商品或提供服務等業務活動中獲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對人及其職員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許諾提供某種利益,直接或間接給付或收受現金、實物和其他利益,從而實現交易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針對商業賄賂的種種表現形式,各級工商系統還總結出了查處經驗。例如,針對商業賄賂案件隱蔽性強的特點,北京市工商局總結出了一套自己的查處對策,在一些需要查處的重點行業、重點環節引入了“情報員”,通過這些情報員及時收集和整理相關線索。針對案件線索,組織專業執法人員進行重點核查,符合立案條件的立即立案,由專門人員進行查處。由于線人提供的案件線索比較準確,一般可以發現重大的商業賄賂案件。而且這些案件都是串案,由一家醫藥公司牽扯到醫院,再由一家醫院引出多家醫藥公司。與此同時,他們還與公安、檢察、法院等司法機關聯手,就案件的定性、證據等聽取司法機關的意見。同時與檢察院相互交換案件線索,信息共享,形成打擊商業賄賂的合力。 延伸閱讀 醫療領域商業賄賂的五種形式 l.利用“小金庫”、“賬外賬”收受藥品回扣。一些醫院把藥品供銷公司以“促銷費”、“贊助費”等名義給予的藥品回扣,放入“賬外賬”供醫院發放獎金。 2.假借各種名義入賬。醫療機構巧立名目,以宣傳費、促銷費、廣告費、材料費、勞務費、科研費等入賬,記入其他應付款、銷售收入、科研費用等。 3.虛構事實、做假賬。第一種方式是通過紅票沖賬;第二種方式是通過虛報損耗。經營者以給付一定數量的貨品物作為回扣,給付方由于減少了庫存商品,則以虛報損耗的方法平賬;第三種方式是利用各種餐飲費、禮品費、勞務費等票據頂賬。 4.藥廠、醫藥公司通過中介公司走票。目前一些醫療企業為了規避執法部門的查處,在藥品經營過程中將藥品的銷售與藥品的推廣分開,給案件的查處帶來一定的困難。 5.通過返利、差價款等方式收取商業賄賂。商務部提供的資料表明,作為商業賄賂的藥品回扣,每年侵吞國家資產達7.72億元,約占全國醫藥行業全年稅收收入的16%。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