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評論 > 正文
 

打砸污染企業僅僅是農民的非理性嗎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4日 11:06 燕趙都市報

  《海峽都市報》4月11日報道:前晚,100多名附近村民手持鐵棍等工具,沖進福建泉州市泉港區普安制革集控區(下稱集控區),打砸了4家工廠。據了解,這起事件是由于當地村民對集控區有的企業排放污水、廢氣不滿而引起的。

  發生這樣的事件當然已經偏離了法治的語境,筆者無意為這樣的暴力行為作任何辯解。然而,這件事情里透露出的一個信號需要我們認真對待———這樣的非理性行為發生的
背景是什么?難道僅僅是一個個案。在因環保糾紛導致的暴力事件逐年增多的形勢下,我們有必要追問兩個問題:一是理性的利益訴求通道是否順暢、有效;二是公共管理部門在類似事件里是否履行了法定的職責。

  說到利益訴求渠道,不得不說今年2月份《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管理辦法》,盡管這個制度的出臺,證明公眾參與環保監督和表達利益訴求的程序是存在的。然而另外一個現實,是環保部門由于各種原因受制于地方政府,公眾的環保影響力事實上是極其微弱的。除了一些特別重大的環保事件,如

圓明園生態事件、松花江污染等能夠引起輿論關注和持續曝光之外,其他的一些地方性的環境污染或者類似于農村污染企業之類,一般都會被地方政府以經濟發展優先的名義“束之高閣”。從此次“打砸”污染企業事件發生之后,當地政府和環保部門的快速介入和協調來看,這樣的“高效率”如果在事前得以依法進行,事情的發展不會是如今的局面。

  村民樸素的理性底線是非常脆弱的,在環境污染致使自己生活受到嚴重影響而遲遲得不到公共管理部門的有效回應和解決的時候,極容易在某種情緒的積累之下爆發出群體性的不理性行為。我們在譴責村民對污染企業“打、砸、搶”非理性行為的時候,不能忽視公眾合法利益訴求機制的滯后和公共管理部門“事前不作為”所帶來的“隱患”。

  在社會轉型的敏感期間,各種矛盾在博弈中尋求利益的表達方式,一些處于社會底層的弱勢群體在現有主流話語權表達框架內無法找到應有的位置,于是就會出現“另類”利益訴求方式。例如杭州的哥集體駕車出逃,民工爬塔吊討薪,劫持人質見公安廳長為自己喊冤等,現在又有了“打砸”污染企業以求“保護”生存環境。諸如此類的極端性行為一再發生,不能僅僅認為是村民的法制意識薄弱或者是素質低下。筆者以為這些事件是在警醒我們,一是必須盡快建構一個具有公正、平等和現代法治意義的利益訴求機制,讓訴求渠道暢通以緩解公眾積累的情緒;二是盡快提高公共管理部門依法行政的執政能力,實現服務型政府的轉變,變事后補救為事前引導。

  陳春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