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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稅:游走在存與廢的邊緣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3日 10:48 南方都市報

  鄭春峰 王丹黎 劉麗琴

  模糊信息致存廢之爭再起

  近日,某財經媒體報道稱,央行有關人士在一個公開場合表示“目前中國財政、金融部門正在對取消利息稅進行具體研究”。但隨后央行辦公廳主任李超出面澄清說,此前一些
媒體的轉述并未準確表達官方的政策取向。他指出,“利息稅是財政、稅收方面的政策,屬于財稅部門的職責范圍。如果有這方面的需要,金融部門包括央行會參與研究。”此外,財政部的有關人士亦公開表示,他們目前并沒有作有關利息稅方面的研究。

  央行和

財政部的上述表態,令這場圍繞“該不該廢棄利息稅”的舌戰再次陷于僵局。新近的相關事實是,在今年“兩會”上,天津財經大學教授梁燕君重提調整利息稅的建議。與之相應,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近日在一份名為《消費需求將穩中加快》的報告中建議,取消或改革利息稅征收方式。

  這輪利息稅的存廢之爭早在2003年底就已掀起,當時國家商務部提出“取消征收利息稅、提高個人收入所得稅起征點”的建議。他們認為,在通貨緊縮的狀況下,國家宜通過開征利息稅把居民存款“趕”進市場。

  而自去年以來,廢棄利息稅的呼聲越來越高。結合投資大幅度增長、非典型局部通貨膨脹苗頭等國內宏觀經濟態勢,有學界人士認為,利息稅自1999年恢復至今還沒有達到啟動消費拉動內需的預期效果,其所導致的負面影響則是越來越大,因而沒有繼續征收的必要。

  觀點碰撞

  易憲容:征收利息稅并沒有達到擴大內需、刺激居民消費的目的,近幾年來,居民儲蓄存款的增長速度越來越快,最近居民儲蓄上了15萬億的大關。而且利息稅的征收及利率下降使得居民利息收入急速下降,從而導致居民的存款結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鐘偉:一旦取消利息稅,銀行的資金來源會增加,而現在銀行本身也面臨儲蓄率過高、資金運用困難的壓力。如果單從要刺激消費、降低儲蓄方面講,現在取消利息稅在效果上不如取消活期存款利率更好。

  劉桓:建議大膽對現有存款稅制進行改革,對存款實行有等級的差別利息稅制度,根據存款數額多少來確定利息稅,存款數越大的承擔的利息越重。例如存款低于1萬元,就應該豁免稅收。

  廢棄方

  利息稅未達到拉動內需目的

  就眼下情況看,對于利息稅的存廢,社會上主要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其爭議焦點在于利息稅是否發揮了自身的作用。堅持認為應該廢棄利息稅的人士大多表示:利息稅沒有達到刺激居民消費、拉動內需,把儲蓄趕出去的目的。他們反復引證的理由是,自2000年至今,居民儲蓄存款余額依然呈高揚的態勢;而由于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實行的是分類征收,不能消除因收入差距懸殊而產生的稅負不公平現象,甚至容易造成稅收流失。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易憲容也是強烈支持廢棄利息稅的知名學者之一。他認為,央行近日的這個表態雖是一種積極回應,“但卻不可僅停留在研究與回應上,而是應當機立斷,對現行不合理的利息稅或是取消或是進行大的改革。”

  記者:我們注意到,在眾多力主取消利息稅的學者中,您的態度顯得尤為堅決。但官方有關部門的意見不是十分清晰,您認為在此方面有多大的突破空間?

  易憲容:我覺得,停止征收利息稅或改革利息稅征收,已經是大勢所趨的事情。相關的政府部門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采取“拖”字訣,而是早就該改革或調整了。

  記者:那么,在您看來,利息稅必須取消的理由何在?

  易憲容:1998年,為了擴大內需,刺激居民消費,政府作出了征收利息稅的決定。根據國務院法令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開征稅率為20%。利息稅的主要征收所指為個人在我國境內的人民幣和外幣存儲存款所得的利息。

  但事實上,征收利息稅并沒有達到擴大內需,刺激居民消費的目的。近幾年來,居民儲蓄存款的增長速度越來越快,最近居民儲蓄上了15萬億的大關。而且利息稅的征收及利率下降使得居民利息收入急速下降,從而導致居民的存款結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我們不難發現,近幾年來,3年期、5年期等長期存款不再受寵,居民更傾向于活期和短期存款。在這種情況下,不僅對以銀行儲蓄存款作為主要投資渠道的廣大中低收入民眾嚴重不公,而且增加了存短貸長的銀行潛在風險。

  記者:我們注意到,一些網友在相關報道的評論中認為,“一刀切”形式的利息稅不僅難以起到刺激消費的作用,還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中低收入人群的經濟負擔。對此您怎么看?

  易憲容:從我國利息稅征收的方式看,它目前是按照固定比例稅率計征,沒有按照納稅人的負擔能力隨著利息所得額增加而提高稅率來征收,這樣不管家庭的收入多少,只要存款獲得利息就得交稅。

  這種做法表面上看起來是公平,但與現代社會的稅收原則是相悖的。特別是在當前我國投資渠道十分缺乏、絕大多數民眾的儲蓄只能存入銀行的情況下,利息稅的主要承擔者是廣大的中低收入民眾。所以,利息稅的征收必然會導致中低收入民眾的相對稅收負擔比高收入者要高。中低收入者稅收負擔的增加,使得他們可支配收入減少,從而導致對中低收入者消費的擠出效應。

  反廢方

  取消利息稅不如取消活期存款利率

  北京師范大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鐘偉一直站在反廢的陣營中。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他堅持認為“不可能取消利息稅”。他分析,如果說當初利息稅的開征是指向抑制儲蓄、刺激消費這一單一目標,則目前隨著時間的推移,它逐漸承載了其他功能的實現,譬如增加財政收入、轉移財政支付等。而就利息稅并未實現縮小貧富差距的情形來說,一種稅對經濟的調節作用畢竟是有限的。

  記者:您反對取消利息稅的基本理由是什么?

  鐘偉:資本利得稅各國都有,政府不可能不對資本收益征稅。我認為,既然存在個人所得稅、財產所得稅,資本利得稅就應該交納。儲蓄是一種金融產品不斷增值的過程,怎么可能不收稅呢?取消利息稅、涉及我國整個稅制的改革。同時,政府一方面想多收稅,一方面又不想強調這一點。從這一點看,市場存在這個爭議本身就很荒唐。目前來看都是不可能的。

  記者:不少學者認為,從目前的稅制設計上看,承擔利息稅的主體是中低收入者。我們注意到很多網友認為,大額存款可以收利息稅,但小額的根本不應該收,因為“作為工薪階層,我們的工資已經交過稅了”,“一年幾百塊的利息國家又要收稅,這是不是太過分了?”對此您怎么看?

  鐘偉:我覺得,現在說富人應該多繳稅,窮人應該少繳稅,然后說累進稅率更公平,這基本上是錯誤的看法。為什么呢?因為富人的銀行儲蓄賬戶余額比較高,他所繳納的利息稅本身就比普通百姓要多。

  我還比較擔心,一旦取消利息稅,銀行的資金來源會增加,而現在銀行本身也面臨儲蓄率過高、資金運用困難的壓力。如果單從要刺激消費、降低儲蓄方面講,現在取消利息稅在效果上不如取消活期存款利率更好。

  記者:但也有很多專家認為,即便取消利息稅在操作上有一定的難度,但“一刀切”的繳納方式可以商榷和改善。您的觀點如何?

  鐘偉:現在利息稅之所以一律征收20%,那是不得已而為之,我國現實的國家稅收環境、國民素質和稅收意識等都決定了征收利息稅只有用一刀切。

  我認為,現在最重要的問題不是取消不取消,而是怎么繳,如何改進稅制的問題。如何改善稅收不是口頭上談談就可以做好的,不能聽一些學者放空炮。首要的是先搞好利息稅的征管機制,把納稅人的稅收意識培養起來,讓民眾理解是民眾的納稅養活了政府,而不是政府養活了民眾。

  利息稅作為一個稅種,它的設定、調整、取消,不同于一般經濟政策的變更,其嚴肅性、長期性、穩定性都有著極高的程序要求,不能作為調節短期經濟的手段。對于負利率現象完全可以采取更為靈活、彈性更大的方式予以解決。

  折衷方

  存與廢的觀點都不對

  與易憲容和鐘偉的針鋒相對不同,中央財經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劉桓認為,利息稅的存在確實存在著不合適之處,但在其“退出通道”上不能走極端,宜實行差別利息稅制度。

  “統一稅率對于我國存款額僅占銀行存款20%、占儲戶總數80%的一般收入和低收入階層的儲戶來說,確實不公平。”他告訴記者,瑞士、日本等國家統一利息稅率,美國、德國則針對總收入與高收入人群征收,面對兩種不同的國際慣例,我們應該取其宜者而用之。

  記者:在這次利息稅取舍之爭中,您的觀點顯得頗為“中庸”。作為知名的財稅專家,您如何評價現行的利息稅制?

  劉桓:我認為,單純說取消或者不取消利息稅都不準確,也是不嚴肅的。我們設立利息稅初衷目標主要有兩個,第一是降低窮人和富人間的收入差異;第二是要把利息稅拿來補充社保基金不足。但現在看來,這兩方面效果都不是很理想。

  目前銀行大部分儲戶是收入不高的老百姓,他們投資渠道窄,對他們僅有的少量儲蓄征收利息稅似乎有失公允。窮人的這部分收入還是會用來存款,而不是消費,所以很難說會刺激消費。相對來說,富人投資渠道廣,投資實業、證券市場、債券等行業收益普遍好于普通百姓,對其豐厚的收益征收稅款也是天經地義。

  記者:我們可否這樣理解,在您看來,利息稅這個稅種本身沒有什么值得爭議的大是大非地方,問題在于以什么方式、以怎樣的稅率來征收?

  劉桓:根據我國目前情況,簡單地取消利息稅無助于緩解社會矛盾,也不可能馬上刺激消費。但像現在這樣繼續實行一刀切的20%稅率也基本達不到當初征收利息稅設想的目標,從去年公布的數據來看,目前300億左右的利息稅占個稅收入不到1/5,能否達到刺激消費的作用還很難說。

  事實上,錢少的人在銀行存錢,錢多的人在資本市場撈錢,而現行這種“一刀切”的20%稅率,真正受到影響的是那些把錢存銀行的人。因為我國居民儲蓄存款市場上中低收入者是主體,他們儲蓄存款主要是用來培育下一代和自己養老,對即時消費是可省則省,提前消費更是可望而不可及。也就是說,對于大多數居民而言,他們不會因為征收利息稅而改變存款意愿,去消費或投資股市、債券。

  記者:在這場曠日持久的爭論中,許多人都認為,“私營企業的老板的存款再多也是企業存款不用繳納利息稅,而我們民眾的一點可憐的儲蓄卻要繳納,這是典型的劫貧濟富。”對于現行利息稅的缺陷,您個人有怎樣的好建議?

  劉桓:我建議大膽對現有存款稅制進行改革,對存款實行有等級的差別利息稅制度,根據存款數額多少來確定利息稅,存款數越大的承擔的利息越重。例如存款低于1萬元,就應該豁免稅收。

  記者觀察

  利息稅無法承受之重

  據央行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2月底,我國居民儲蓄余額已經突破15萬億,同比增長18.3%。“無論是數據驗證還是儲戶心態剖析,都說明力圖通過征收利息稅來拉動居民消費、儲蓄分流是不現實的,難以達到初衷目的。”業界人士尖銳指出,事實上,征收利息稅后,居民只是調整了儲蓄結構,更傾向于活期和短期存款,長期存款不再受寵。

  客觀上看,不論是當初主張征收利息稅、還是現在反對征收利息稅的人,理由都是一樣的,即拉動內需,前者主張將過多的存款趕入消費市場,而后者則認為利息稅的征收使民眾手上可用頭寸更少。

  但有專家認為,把國內儲蓄率過高的“罪過”歸咎于利息稅的觀點有些片面。這更多的是與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密切相關。

  事實上,我國的高儲蓄不僅僅取決于居民的消費意愿,還與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和保障能力的低下有關,民眾對未來預期的不確定使他們不得不把養老救命的錢放在他們以為是萬無一失、唯一可放心的銀行。同時房價高企、股市低迷使眾多中低收入者缺乏投資渠道和投資熱情,這也是儲蓄不斷增加的動力之一。

  “利息稅的根本功能不是啟動內需,而是組織財政收入與宏觀調控。”贊成這一論斷的分析人士強調,利息稅現在已經成為我國一項穩定的財政收入來源,如果它通過改革能起到調節貧富差距的作用,就沒有取消的必要。

  “關于利息稅的爭論再一次讓我們看到了轉軌階段財政政策傳導受阻的現實,以及以深化改革突破體制約束、完善市場機制的出路所在。”這位分析人士進而分析說,目前我國經濟運行中突出表現出的消費不足,其實質是因為轉軌過程中傳統體制因素和過渡性因素共同制約著市場效率的發揮,因此,無論利息稅取消與否,最多可能使問題的嚴重程度發生變化,也可能掩蓋問題或延緩對問題的認識和解決,故而不論這一政策本身有無變化,由其而引發的爭論應促使多方面、各層次改革加速推進。

  利息稅只是個人所得稅分類征收的一個小稅種,指望僅僅依靠它來實現社會公平的目標是不現實的。專家強調,這些體制性的先天弊病,不能只指望對利息稅的存或廢就能得到解決,它更依賴于社會各方面的綜合協調,建立起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和多層次多渠道的投資方式,使百姓有信心、有熱情、有勇氣在“知本”時代里贏取屬于自己的財富。利息稅作為個人所得稅的一個稅種,理應納入國家稅制改革的總體部署之中。考慮到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和發展趨勢,利息稅的改革應當采取漸進式改革方案分步進行。

  鏈接

  利息稅曾兩度被免征

  利息稅全稱“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主要指對個人在我國境內存儲人民幣、外幣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征收的個人所得稅。

  建國以來,利息稅曾兩度被免征,而每一次的變革都與我國的經濟形勢密切相關。

  1950年,我國頒布《利息所得稅條例》,規定對儲蓄存款征收利息稅。但因當時人均收入較低,在“社會主義沒有稅”的口號指引下,于1959年停征了利息稅。其后在1980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個人所得稅法和1993年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都再次把利息所得列為征稅項目。但又因為當時個人儲蓄存款數額較小、物資供應又比較緊張,故再次對利息稅作出了免征規定。

  1999年迫于通貨緊縮的經濟形勢,為鼓勵個人消費和投資、把居民存款趕到市場上來,國家決定將利息稅作為個人所得稅的一個子項,恢復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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