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對行政手段調節房價期望過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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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3日 07:16 中國青年報 | |||||||||
鄧聿文 建設部住宅產業司司長沈建忠在4月8日舉行的中國房地產協會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暨房地產形勢報告會上表示,當前宏觀調控對房地產結構性矛盾的影響并不明顯,對于部分熱點城市,還將動用行政手段予以調節。據悉,這是主管部委首次提出利用行政手段調節房地產市場。(《第一財經日報》4月10日)
促使建設部采用行政手段調節房價的直接原因有二:一是建設部近日先后收到中央高層關于房價、外資和物業管理的三個批示,表明中央高層對房地產問題的關注可能讓建設部感到了壓力;二是當前宏觀調控對房地產結構性矛盾的影響并不明顯。各種統計都顯示,今年以來的房價在繼續上漲。例如,1月北京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漲幅達到8.4%,二手房價格漲幅高達10.2%。 建設部動用行政手段調節房價的明確表態可能會讓一些市場論者感到失望,擔心政府的調控手段可能又會回到過去計劃經濟的老路上去。應該說,這個擔心不無道理。但也應看到,特殊問題有時需要用特殊手段來解決。市場調控并不必然排斥行政手段,面對中國轉型時期的不規范市場,特別是在房地產這樣一個充滿強大的政府意志和利益的市場,單純的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不可能解決房價高漲的問題。 雖然沈司長未對何謂結構性矛盾作出解釋,按我的理解,它指的是房產市場的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以及廉租房比例偏小、中高檔商品房比例偏大這樣一種結構失衡狀態。出現這種結構性矛盾,既有開發商趨利的市場因素,也有地方政府為了政績和財政收入而干預市場的因素。而無論哪種因素,相對于貨幣政策這樣的針對總量的調控手段,行政手段無疑更便于靈活操作,也更容易對癥下藥。 盡管我贊成建設部采取行政手段調節房產市場,而且認為不如此不足以解決房價虛高問題,但我對建設部的這項舉措,并不寄過高希望。 重要的是,地方政府基于自身的利益,未必會聽從調節。在財政壓力和政績沖動下,作為市場經濟下的一個財富源泉,土地的增值收益已成為不少地方創造政績、增加財政收入、改善部門福利的不二法門,而支持房地產投資則是能帶來土地快速增值的最好途徑。由于地方政府所處的地位與中央政府不一樣,它不會自覺考慮到宏觀經濟過熱問題,地方政府希望的是房地產繁榮能讓土地升值,增加地方財政收入,提升政績。所以,與中央抑制房地產投資政策的取向相反,他們有支持房地產投資的沖動。 中國宏觀調控的一個悖論是,轉型時期大量因政府行為催生的市場問題不得不用行政手段來解決,但地方利益的坐大往往又使得行政調控的力量消弭于無形,起不到應有的效果。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