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不應具有投資職能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02日 16:03 21世紀經濟報道 | |||||||||
主講人 康勇 編者按: 3月29日,中國國家審計署公布了1999至2003年度,華融、長城、東方、信達四家資產管理公司違規和不規范不合理處置不良資產高達272.15億元人民幣。審計署還查明,一些資
其根源何在?表象上看是由于資產管理公司內部機制不健全,但根本原因還在于管制和壟斷造成的非市場化設計制度,至今還沒有建立公開、公正、公平的市場競爭。 但鄰居韓國和泰國應對亞洲金融危機,通過立法建設一個更加透明與法制化的國內不良資產處置環境,高效率完成不良貸款的轉讓與處置。 這將帶給我們怎樣的思索? 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商業不良貸款處置“一級市場”的舉措,可能意味著中國已經失去了快速有效處置四大國有銀行巨量不良貸款的歷史機遇。 從2004下半年到2005年初 從2004年下半年開始發動,至2005年初到達頂峰,中國不履約商業銀行貸款市場,在政府部門、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外資基金、媒體等眾多主體的參與下,一片喧囂:資產管理公司的數次新聞發布會場場爆棚,辦公室來訪者絡繹不絕,眾多媒體廣泛參與報道。然而,短短一年時間,到2005年底,資產管理公司喧囂迅速歸于沉寂。這種情形與年初的熙熙攘攘形成鮮明對比。 我們簡單回顧2004-2005年的中國不履約商業銀行貸款市場供應情形。 資料顯示,在2004至2005年間,源于國有銀行改革的第二次不良資產剝離,共計有新增12447億元不良貸款進入國有資產管理公司處置市場。此間,四家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傾其人力資源,開展資產包盡職調查、參加招標,并在中標后開始接收巨量規模的不良貸款原始文件檔案。 其中,2004年11月,信達公司歷時半年時間接收的建行1289億元可疑類檔案文件剛接近尾聲,又開始大規模向東方公司交接。各家銀行在資產包剝離過程中,漏缺檔案重要文件、將損失類貸款充作可疑類貸款等事件屢見不鮮。 盡管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資產包盡職調查時間非常短暫,但這似乎并沒有影響到各家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在招標出價時表現出信心。對他們而言,臨近生存大限,最要緊的是儲備未來幾年的業務量,況且收購資金又不用自己出。2005年中,伴隨工行4590億元可疑類不良貸款招標結束,四家國有資產管理公司業務規模又實現均衡了。 2004年底,普華永道發表報告披露,約150億美元的外國資本覬覦中國不良資產市場。2005年初,諸多外資投行與基金,幾乎踏破了信達、東方等國有資產管理公司的門檻。然而,僅短短一年的時間,過高的招標價格、不夠透明的資產包信息、欠缺靈活性的交易結構以及不明朗的政府政策等諸多因素,讓大部分外資投行和基金望而卻步,曾經喧囂的世界再一次變得清靜了。 喪失歷史性機遇 中國政府通過國有獨資的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壟斷著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處置的“一級市場”,而似乎被淡忘的是不良資產處置的最主要使命,是盡快變現資產包,回籠現金。這種現金回收,是真正從市場上實現也就是從國有資本體系外回籠現金,而非賬面意義的體系內的封閉流轉。 如果只是不良貸款資產從左手轉給右手,沒有任何實質意義,而巨大資產包的交接流轉,實際上損失的卻是寶貴的不良資產處置時間。不良貸款特有的“冰棍效應”,決定了資產包價值隨時間流逝,呈幾何級數遞減。 從這個角度來講,資產管理公司壟斷國有銀行商業不良貸款處置“一級市場”的舉措,可能意味著中國已經失去了快速有效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的歷史機遇。而在2004至2005這一輪交行、建行、中行和工行的股份制改造過程中,剝離的1.2萬億元商業不良貸款,現正靜靜地沉寂在國有體系內,冰釋消融,其價值迅速減低。 我們需要清醒地認識到,四大國有資產管理公司業務的方向,是其服務職能,而非投資職能。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區區100億元的注冊資本,且大部分是實物資產,根本不具備針對如此巨量資產包的投資能力。而如果拿約束性幾乎為零的中國中央銀行再貸款用來投資,則國有資產管理公司根本就不是嚴格意義的市場參與主體。 從這個角度來講,中國有關政府部門在進行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制度設計時,較大的失誤就是其賦予了國有資產管理公司的投資職能。 其實,原本以各家國有銀行貸款清收部門團隊組建的國有資產管理公司,應更熟悉本行本區域的貸款客戶,更有優勢運用各種辦法執行清收作業。國有資產管理公司應該以清收處置能力參與市場競爭,以接受委托,為不良資產包的投資人提供資產處置服務為使命,而非其它。 誠如清華大學社會系主任孫立平教授在《改革到了哪一步?》一文中所言,中國一些重大的改革課題,如國企改革、國有銀行改革與不良資產剝離,在沒有全社會的廣泛而深入的討論之下,就這樣匆匆付諸實施了。 從近幾年的觀察來看,中國的改革進程,行政手段更多地替代了立法程序,替代了市場作業。 一個可以參照的例子是,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導致亞洲多國產生大量的銀行壞賬、爛賬。而這其中,韓國和泰國通過迅捷的立法,建設了一個更加透明與法制化的國內不良資產處置環境,從而面向外資,高效率完成不良貸款的轉讓與處置。其結果是,韓國和泰國比身處同樣處境的馬來西亞、印尼,更快地恢復了元氣,并重新振興本國經濟。韓國與泰國,在吸引外資參與本國不良資產處置的競爭中,以更加市場化的做法,贏得了勝利。 (主講人系美國漢柏投資基金副總裁)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