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勢在必行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9日 09:20 燕趙都市報 | |||||||||
上海住房公積金制度正醞釀“大開放”。3月27日,記者了解到,上海“十一五”規劃中,有關部門針對公積金制度拓展,已經提出了如改“戶”貸款為“人”貸款以提高額度,放寬公積金貸款限制和擴大覆蓋面等在內的多項政策研究,準備進一步發揮公積金在住房領域的巨大作用。(3月28日《上海證券報》) 1991年,住房公積金制度在上海率先試行,并很快在全國推開。按照當初設計,住
目前的現實是,房地產開發商在獲得銀行商業貸款時,已與銀行達成某種“捆綁協議”,銀行要求其在做購房貸款時,必須推介銀行自營性貸款。銀行的住房貸款與公積金貸款之間存在一定的利益競爭關系。銀行在辦理同樣金額的按揭業務時,利息收入相差20多倍。 針對“住房公積金是免稅的、貸款是低息的,應向窮人傾斜”的觀點,筆者認為,一個國家、一個城市的住房公積金制度,主要應該定位在城市中等住房水平。正常的、普遍的住房都應該是公積金支持的對象,不應只是為最低收入人群解決住房問題,應該是面向更廣大的群體。 可怕的是,作為百姓“安居錢”的住房公積金,在逐漸陷入“沉淀”怪圈的同時,也淪為腐敗者口中的“唐僧肉”。曾幾何時,住房公積金陷入了一個風險“爆發期”。最典型的是,湖南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樹彪,利用職權多次向銀行作抵押貸款,涉案金額達1.2億元。 為什么公積金大案開始頻頻出現?在我看來,關鍵在于監管缺失,而后者又源于對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錯誤定位。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公積金管理中心被定位于“不以贏利為目的的事業單位”,隸屬于地方政府部門;但現實當中,許多地方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正扮演著一個“金融機構”的角色;而受托銀行則變成了“中心”的出納。 這種定位造成公積金管理中心在資金管理運用上出現“行政化”傾向,把廣大儲戶的儲蓄資金當作“準政府資金”進行運用。加上由于缺乏有效監管,致使“內部人控制”和“尋租”現象嚴重。 由此看來,只有將住房公積金統一置于銀監會的監管之下,才有可能監督“內部人控制”和“尋租”現象,而且能夠支持大多數的中低收入者。事實上,這種改革正在進行。上海此次放寬住房公積金臥薪嘗膽式的改革,實際上體現的是住房公積金制度對部分特殊群體的特殊需要給予照顧和關懷,讓住房公積金能“盡其所用、利民所需”,凸顯制度的人性化色彩。 王加榮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