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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典事件罪與罰 消費者可能面臨索賠無門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8日 02:46 第一財經日報

  黃海/文

  “歐典”這個通過廣告催熟的品牌,在涮了中國消費者一把之后,終將面對后者的巨額索賠。但相關律師均認為,由于遭遇法律空白,消費者可能面臨索賠無門的尷尬。

  北京市雙利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蘭勝昨天告訴《第一財經日報》,消費者能否索賠的
前提是,產品質量是否存在問題。而據中國林產工業協會地板委員會秘書長呂斌介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一般說來,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一是產品本身的問題;二是鋪裝不科學;三是使用環境不夠好。”

  接受記者采訪的消費者大多認為,“歐典地板的質量還是不錯的。”這種說法也得到了北京歐德裝飾材有限責任公司前中層管理人員嚴明(化名)的認同,他告訴記者,為歐典代工的國內企業生產水平相對較高,“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他舉例說明,湖北一家代工廠經常出質量問題,惹來不少投訴,2005年年初,歐典取消了與他們的合作。“歐典對代工廠的要求苛刻,如果歐典地板出現質量問題,客戶要求歐典賠償2000元,那么歐典就會向廠家索賠 4000 元。”

  知情人士透露:“歐典與圣象同屬第一批做廣告的地板企業,屬于被廣告催熟的品牌。”2000年,歐典總裁閆培金先期投入幾百萬元在國內做了大量的廣告,由于造勢比較成功,產品還沒有進入國內,就已吊足了消費者的胃口。“當時20多個集裝箱的歐典地板,一到中國就被一搶而空。”

  而據《第一財經日報》的詳細調查(詳見本報3月20日C2版),歐典宣稱自己是德國品牌的真正原因,是利用消費者的崇洋心理,將國內代工廠生產的產品售價拉高,打了一個“擦邊球”。王蘭勝認為,歐典的行為屬于誤導消費者,違反了《廣告法》,但消費者不能以花了進口品牌的錢,買了國內生產的貨為由要求索賠。“消費者在購買地板時,應要求歐典出具國外檢測機構的認證;如果沒有這樣做,就等于默認歐典是國外品牌,因而不能以上述理由索賠。”

  歐典總裁閆培金在接受央視采訪時表示:在有關部門調查結果出來之前,消費者可以退換產品,但前提是產品有質量問題。

  進價500 多元售價2008元,消費者要求歐典返還不當得利。王蘭勝表示,在一個市場經濟社會里,一方愿買一方愿賣,因而很難說哪個行業存在著暴利?呂斌則說:“強化木地板行業并不是一個壟斷性行業,也沒有企業將價值幾十元的地板賣到幾百元或者上千元。”

  呂斌表示,目前中國有500~600家強化木地板企業,其中一線品牌有10多家,二線品牌有20來家,其余均為三線品牌。另據記者了解,目前在國內從事強化木地板生產的企業多為民營企業,只有盧森地板等少數幾個品牌算是真正的“舶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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