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協會發紅頭文件罷免廠長 此等玩笑開不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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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4日 09:02 中國經濟時報 | |||||||||
■岳建國 如今,只要打著改革的旗號,似乎再莫名其妙、再荒唐的現象都可以隨意炮制并擁有堂皇的借口——據3月23日出版的《半月談》報道,襄樊市鋁制品廠是市輕工行業的一家集體企業。2003年10月,在市政府派出的改制工作組的協助下,企業領導班子拿出了改制方案,于2004年12月由職工代表大會正式表決通過。但在2005年5月25日,市輕工行業協會突然
明明是一家民間性質的行業協會,卻可以下發紅頭文件代表政府行使管理職能,那筆者要問:既然是這樣,我們還要政府干啥?讓一個本應為行業提供服務和自律機制的民間組織打著政府的招牌損害行業的利益,豈不是在故意損害政府的聲譽、撕裂官民之間的關系嗎?這個荒唐的事件再次告訴我們,用更加明晰的法律界定行業協會的性質、地位和作用,嚴格約束其權力和行為,已經到了再不能拖延的地步了。 國家為什么要設立行業協會?由于行業在許多事情上有自我管理的自治愿望,并且他們有能力管好自己的事情;由于行業內的許多事情政府不便直接管理或沒有人力、財力、精力管理;由于行業的聲音需要政府知道,政府和行業之間發生了矛盾需要協調,所以需要一種中立的、恰當的機制作為載體,將這兩種互為有利的愿望融合起來——這種機制就是維護行業利益并執行行業自律的行業協會。這種協會是民間性質,會長的產生來自下屬單位和員工的選舉,他的報酬、經費來自下屬各單位,不接受政府的撥款。抽象地看,它是“分散權力、相互制衡”這一現代執政理念在社會管理中的又一個體現。 行業協會的具體工作大致有這些方面:做好本行業及行業全體從業者的代言人,將他們的呼聲、建議等向政府、人大或媒體反映,促使制訂行政法規或法律時不忽視本行業的利益;利用自己制定的行業規范,預防和制止本行業內部的違規違法行為;對下屬單位及從業人員的準入資格進行審查,對企業等級或個人職稱進行評定或罷免,建設有效的激勵機制;開拓良好的氛圍,使政府和該行業之間合作良好。如果能做到這一切,這種協會對行業自身、對所有員工、對社會和政府等都是有利的。 但是,行業協會如果有代表政府行使管理職能的權力,那就與設立它的初衷背道而馳。 首先,既然它代表政府,它的會長必將是政府任命,協會經費必然是政府劃撥,在這種情況下,協會不由自主地就會成為政府的附庸,而無法去當民間組織的代言人;其次,各級政府本來就是門類齊全,該管的事都有專門的職能部門去管,而且越是能討好行業的事越是要自己去做,而不會將其交給行業協會去做。政府只有在想亂收費、想推行某個不合法的決策時,由于自己不好出面和不想承擔責任才將其交由行業協會來做——如某省財政部門推出高學費、高書費的會計強制性培訓,就是由類似于行業協會的會計學會操作的。又由于行業協會背靠大樹,他們有膽量制定規則甚至下發紅頭文件向下屬索取利益和好處。結果,行業協會的實際作用,就是在政府和公眾間制造糾紛,代政府落下罵名,嚴重撕裂政府和行業的關系。襄樊市發生的事件就是最好的例子。 總之,要想擁有真正的、具有良好社會效果的行業協會,必須修訂有關法律,使其與政府明確脫鉤,真正成為民間組織。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