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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對筷子征稅不對高檔住宅征稅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3日 13:20 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毛飛(北京 學者)

  財政部和國稅總局近日聯合發出通知,4月1日起我國消費稅政策將有重大調整,新增了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等稅目,取消了“護膚護發品”稅目,并對部分稅目稅率進行了調整。(3月22日《新京報》)

  此次消費稅調整的政策導向是明顯的,促進環保、促進節約、調節收入分配是主旋律。不過,令人不解的是,本次新增的稅目中并沒有公共輿論一度強烈力推的“高檔住宅”。面對媒體的疑問,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舉出了三條:一是“不在消費稅征稅范圍之列”,二是征管上存在難度,三是“考慮對相關產業和消費需求的影響,要符合宏觀經濟政策的總體要求”。

  筆者認為,上述理由難以令人信服。要說“不在征稅范圍”,本次新增的稅目中沒幾個是屬于原定征收范圍的。1994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開列出十一個稅目,里面根本沒有給高爾夫球、高檔手表、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等留出位置,而這顯然沒有妨礙政府對這些產品開征消費稅。

  要說“征管存在難度”,對汽車、筷子征稅并不比對住宅征稅容易。說到檔次界定,區分中低檔手表和高檔手表并不比區分住宅檔次容易;至于實際征收的難度,一次性筷子、手表、高爾夫球以及汽車等產品恐怕更令征管者棘手???因為目前稅務部門主要在產品生產環節征消費稅,廠商通常采取生產環節定低價、流通領域定高價的辦法避稅;而住宅通常由開發商直接銷售給個人,流通環節少,企業避稅漏稅的難度較大。對于征管者而言,對住宅征收消費稅并不比征收契稅、房產稅困難多少。

  至于談到征稅對于消費需求的影響以及對宏觀經濟政策的切合程度,更找不到豁免高檔住宅的充分理由。一方面,住宅市場處于結構失衡狀態,高檔住宅供過于求而中低檔住宅供不應求;另一方面,作為奢侈品的高檔住宅的需求彈性其實并不大,只要消費稅稅率不是高得離譜,需求一般不會急劇下降。因此,對高檔住宅征收消費稅,最好的結果是優化住宅市場結構,最壞也不會導致高檔住宅市場崩盤。更為重要的是,《“十一五”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調整住房供應結構,重點發展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嚴格控制大

戶型高檔
商品房
”。對高檔住宅征消費稅,無疑正是貫徹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必要舉措。

  政府對奢侈品征收消費稅,發揮稅收的調節杠桿作用,一是有利于抑制資源的過度消耗,二是增加財政收入以備轉移支付、平抑社會貧富差距。高檔住宅是典型的奢侈品,而大量建設高檔住宅,還占據了土地等重要稀缺資源,擠壓了中低檔次住宅的供給。因此,對其征收消費稅既具有目的上的合理性,又有廣泛的社會認同基礎。此次消費稅重大調整,高檔住宅未列新增稅目之中,實在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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