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沒義務為公務員培訓埋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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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0日 10:42 珠江晚報 | |||||||||
《東方早報》報道,到今年6月以前,上海市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事部門的公務員必須修完MPA(公共管理碩士)核心課程的全部課程;而上海市人事局的目標是:在2008年上半年之前,全市所有47歲以下公務員必須完成MPA核心課程的培訓。培訓情況將作為公務員上崗、任職、考核等的重要依據,對達不到培訓要求的公務員,將視為考核不合格,并在一定期限內予以調整。
看來,在出國學習、培訓、考察之風愈演愈烈,公費出國有增無減之際,MPA又將成為財政支出一個新的“增長點”。 但我覺得,公務員MPA培訓,實際也是一種“福利腐敗”——納稅人貢獻的公共資金,成了掌勺者給自己添菜的私人餐資。 公務員讀MPA以“提高素質”為何要納稅人掏錢?換言之,公務員“提素”,到底是公務員的事,還是納稅人的事?眾所周知,公務員與納稅人并不是“被包養”與“包養”的關系,而是服務者與被服務者的關系,是公仆與主人的關系。和其他所有的服務關系一樣,適用“優勝劣汰”、“擇優錄取”的原則。公務員理當有必要的職業危機感:跟隨時代發展步伐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從而保住飯碗不被“主人”淘汰——這和其他所有職業人在就業壓力和工作壓力面前積極“充電”是一個道理。何況,公務員作為一種職業,在當今中國是非常熱門的,很多人欲削尖腦袋往里鉆而不得。既然“競爭”如此激烈,門外等待進入的人又那么多,門內的人更應該有“今天不努力干工作,明天就努力找工作”的危機意識,更應該積極主動地去提高自身素質,而不是等待政府組織的培訓——門外自己掏錢培完訓想要進來的人可是多如牛毛啊。 我認為,給公務員以職業危機感,讓他們變得主動起來,才是提高政府服務水平與公務員綜合素質的關鍵所在。而MPA肯定培訓不出來這些;相反,“大包大攬”的MPA培訓恰恰是對僵化機制的強化與鞏固。 舒圣祥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