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NGO的公信力來吸引企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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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5日 10:51 公益時報 | |||||||||
王 名 這兩年的慈善家排行榜是有一定的激勵作用的,但一定不能往形式化的方向發展。人們走進了一個誤區,認為慈善就是捐贈,其實捐贈不過是慈善的一種方式。慈善家排行榜并不是倡導社會捐贈的最好解決辦法,它只是和慈善相關的一個非常簡單的信號,公益組織本身的公信力才是癥結所在。
企業和個人是有熱情的,中國幾千年文化中樂施好善的傳統一直都在,這一點我絲毫不懷疑。但是在當前的國情下,他們的心里會打上很多問號。企業把錢直接給個人,這樣成本會太高;捐給民間組織,他們又信不過;最后他們捐給信得過的政府。但政府的職責是收稅,是做福利事業和公共服務事業,決不是慈善事業,任何一個國家都是這樣。政府可以鼓勵慈善、推動慈善,但萬萬不可做慈善。慈善一定要由民間來完成。 事實是,企業的捐贈有大部分給了政府,這其中就存在錢權交易。即使有些捐款給了公益組織,企業也有自己的目的,捐錢還有很多附加的條件。比如捐了錢之后獲得一個副理事長的名號。我國近幾年平均每年有20億捐款,其中有多少廣告?有多少和政府的交易?企業到底把錢捐給了誰呢? 我們整個社會都缺乏誠信,民間組織的公信力還不夠。在企業家財富迅速積累的同時,公益組織的制度建設還沒有跟上。現在的核心問題不是錢捐得不夠多,而是法制、行政監督不夠剛性。就目前的情況而言,錢捐的越多,問題會越多。公益組織還是靠良心在運作,而良心是守不住的。人們的善心是很脆弱的,一旦公眾失去信心,需要一代、兩代人來彌補。例如美國幾年前聯合勸募(United Way)出現的丑聞,一直到現在人們依然對這個組織滿懷謹慎。再例如青基會在投資方面的事故,也讓人們的善良忽然之間往后退縮。 這段時間有人跟我討論是否應該拿善款去投資,我對此持否定態度。慈善和企業運作是有很大差別的,商場上爾虞我詐是理所當然的,因為市場競爭太激烈,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但百姓對公益事業的信心真的太脆弱了。慈善不是用來經營的,我們應該像保護自己眼睛一樣保護公益事業。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