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社會亟待重建改革共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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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0日 15:30 《經濟》雜志 | |||||||||
“和諧社會”作為一種社會理想,其理論意義與終極價值毋庸置疑;而“和諧社會”作為一種政治話語,其內在邏輯則是社會矛盾積聚到某一程度的反應:當今社會存在著不和諧因素,社會沖突已經影響到社會的穩定。建設和諧社會,關鍵不在理念層面,而在實踐層面:如何認定不和諧因素?如何消除不和諧因素?哪些因素應該優先處理?如果社會成員不能就此達成共識,“和諧社會”難免淪為各個利益集團自說自話,結果只能加劇整體的不和諧。
不同社會利益集團在建設和諧社會問題上的分歧,集中表現為他們對改革取向與路徑的偏好:有人堅持繼續向前走,有人主張轉身退回去,還有人認為停滯不動最好。中國改革已歷27載,如今我們又站在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亟待實現理論創新、重建改革共識。這是日前召開的中國改革發展研究院第25次改革形勢分析會上所有專家一致表達的共同心聲。 若在上個世紀80年代,“反對改革”還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當時改革處于“帕累托改進”階段,某個社會集團利益的增進并不以其他社會集團利益受損為代價,換言之,那是一個全體社會成員普遍從改革中受益的時代,“改革”具有神圣的正當性和強勁的驅動力。90年代開始的利益分化進程瓦解了這一改革共識,懷疑改革、指責改革、否定改革的聲音浮出水面,腐敗蔓延、國資流失、貧富分化、環境污染、道德滑坡等社會問題成了他們抨擊改革、抹殺改革、唱衰改革的方便借口。 反對改革者具體可分為四類:一是利益絕對受損群體,如下崗工人,既失去了可靠的生活保障,又不具備就業競爭力,加之教育、醫療、養老等領域改革不到位或方向出現偏差,他們的生活水準甚至低于改革之前,于是懷念過去那種同樣清苦卻穩定得多的日子;一是舊有特權遭褫奪者,如原來握有審批權的官員,改革使以往秘密分享的“租金”不復存在,他們從社會舞臺的中心位置漸漸淡出,為難言的失落感所纏繞,時常夢想舊體制復歸;一是極端教條主義者,他們慣于墨守僵死的字眼,不敢從豐富的生活出發判斷事物的價值,堅持“祖宗之法不可變”,積極反對并極力扼殺一切新生事物;一是“中間過程利益集團”,他們慣于借體制轉換之機營私舞弊,既不愿意退回到從前那種十分刻板的制度框架中去,也不愿意進入到一個公開透明公平競爭的新體制,而是期待改革停滯下來,為手中權力保留最大的尋租空間。 改革走到今天,主要矛盾已經不是如何達致效率最優而是如何實現社會公平。如果說改革之初我們需要大力宣傳“效率就是生命”、破除一切不利于生產力發展的桎梏,那么今天我們亟待弘揚“和諧系于公平”、消解對抗性社會矛盾產生的根源。實現社會公平,要求“市場的歸市場、政府的歸政府”。以勞資關系為例,政府不應越俎代庖、人為干預勞動力市場價格,否則只會擾亂勞動力供求關系、降低勞動者整體福利,也不應消極無為、坐視民工生命被血汗工廠吞噬,而應支持和保護勞動者的組織權利、談判權利和休息權利。再以產權改革為例,政府不應擔心觸及敏感的利益關系而遲滯改革,也不應坐視弱勢群體成為改革成本的惟一承受者,而應召集各個利益相關團體協商談判,避免出現“強者通吃、弱者全無”的不合理局面,爭取實現投資人、債權人、企業職工與管理層的多方共贏。 辯證地來看,反對改革的觀點公開亮相也是好事,它一方面意味著我們社會的利益表達空間已經相當開放、各個集團都能發出自己的聲音,另一方面也提醒我們不應片面依賴政府“自我改革”,畢竟再高明的醫生也無法給自己做手術。所謂“改革攻堅”、“改革綜合疲勞癥”,其實都折射出上述“自我改革”的悖論。總結改革至今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我們必須銘記:改革是億萬人民群眾的偉大實踐,一旦改革路線脫離群眾的參與和監督,而由某個部門、某個圈子、某個群體自我設計,那就難免淪為假改革、偽改革,以改革之名行破壞改革之實。 曾有學者詼諧地將“和諧”二字分拆解說:“和”,從“禾”從“口”,意即人人有飯吃、生活得溫飽;“諧”,從“言”從“皆”,意即人人能發言、利益可表達。改革解放了生產力,二十多年高速經濟增長使我們完全有能力解決全體國民的溫飽問題,只是目前還缺乏完善的再分配機制;改革也拓展了公共空間,各種不同的話語體系競相浮出水面并執著尋找表達自己的機會,只是我們還沒有形成制度化的博弈規則。“兩會”召開前夕,許多學者呼吁下一步改革以公共服務作為突破口,集中力量解決社會公平問題。我們相信,從公平基點出發,在開放空間之中,全社會一定能夠達成新的改革共識,和諧社會的美好愿景必將照亮每一個社會成員。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