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天柱:財政供養農村最困難群眾的里程碑意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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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7日 09:52 紅網 | |||||||||
我國自3月1日起正式實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修訂條例,把農村最困難的群眾納入了政府財政供養。對五保戶吃、穿、住、醫等供養標準不低于當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據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適時調整。 對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16周歲仍在接受義務教育的供養對象,保障他們依法接受義務教育所需費用。(2006年3月1日 新華網)
大家知道,五保供養是我國農村一項傳統的社會救助制度。1956年6月中央政府通過的《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提出了建立這一制度,到現在已經整整50年。在這50年里,依托農民集體,基本保障了無法定贍養、撫養義務人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滿16周歲少年兒童的基本生活。50年后的今天,國家將農村最困難的群眾納入了公共財政的保障范圍,實現了五保供養從農民集體內部的互助共濟體制,向國家財政供養為主的現代社會保障體制的歷史性轉變。這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大事項。 我們說財政供養農村困難群眾具有里程碑意義,這個意義首先在于它從體制上結束了公共財政不能直接供養農民的歷史。在這一點上,真正消滅了城鄉差別、工農差別,甚至于可以說具有劃時代意義。不可否認,長期以來,我國公共財政在救災等方面在農民身上有所投入。尤其是近年來,公共財政在農民種糧、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等方面給予了總量可觀的投入。但是,在體制上確立公共財政把農村最困難群眾的日常生活納入供養范圍,的確是開先河之舉。這是黨中央、國務院提出并推動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項重大舉措,也是從中央到地方致力于構建和諧社會的歷史必然。 我們說財政供養農村困難群眾具有里程碑意義,這個意義還在于它預示著我國公共財政將更加注重人文關懷、個體關懷。公共財政直接用于改善民生部分的比例是大一些還是小一些,是逐步在增大還是老停留在一個水平上,是光注重輻射宏觀上的一般利益還是也注重照顧微觀上的特殊利益,是檢驗政府利為民所謀的重要尺度。我們總說以人為本,總說人文關懷,總說關照弱勢群體,現在看見的是實實在在的以人為本,實實在在的人文關懷,實實在在的關照弱勢群體。我們有理由相信,公共財政直接用于改善民生的比例會越來越大,直接用于照顧微觀特殊群體利益的投入會越來越多。 (稿源:紅網) (作者:羅天柱)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