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稅收流失面面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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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7日 09:29 中國財經報 | |||||||||
宋勇 當前,一些行政事業單位無視國家稅法的規定,千方百計偷逃稅收。從近幾年對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檢查情況看,其稅收流失的主要原因有: 納稅意識淡薄,認識不高。一些單位的領導和財務人員納稅觀念不強,認識模糊,
票據管理混亂,監控不嚴。目前,行政事業單位使用的票據種類較多。有行政事業性收費統一票據,也有非經營性內部往來收據,還有服務業等統一發票。有財政部門發放和管理的,也有稅務部門發放和管理的,還有單位從省、市以上部門或系統自行領取和經批準自行印制的。由于財政、稅務部門在發票管理方面,各管各的,缺乏必要的溝通與協調統一,行政事業單位在票據使用的業務范圍上存在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叉串戶現象。由于稅務部門對行政單位經營項目收費使用票據監控不嚴,以致應稅收費項目的稅收大量流失。 報賬憑證不合法,假證假據悄然入賬。一是“白條”報賬。一些行政事業單位白條支付基本建設、維修工程款,數額巨大,況且業務發生比較頻繁,但沒有索取建筑安裝工程統一結算發票,沒有履行扣繳義務,讓應代扣代繳建筑安裝等稅收付諸東流。二是利用非正式、過期或超范圍使用的發票報賬。支付業務招待費、工程結算款,以統一收款收據、商業零售統一發票或工業企業統一發票報銷,更有甚者以對方開具蓋有非財務結算公章的假發票、過期票據或正規的票據“小票大開”統統入賬,在無形中縱容了納稅人偷逃大量稅收。 化整為零,隱瞞應稅收入,稅收白白流失。一是承租或承包經營者偷逃房產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行政事業單位的房屋、門店、場地、食堂、招待所、文印室等對外出租或承包經營不使用稅務發票來收取租金或經營收入,或以勞務、非貨幣性實物等抵減租金或承包費,隱瞞了應稅收入。而承包經營或承租者,既沒辦理工商登記,又沒辦理稅務登記,加之依靠出租單位多方“配合”,借助其行政干預,不僅計稅困難,而且稅款征收阻力較大。二是個人所得稅零申報、未交或少扣現象普遍。大多數行政事業單位例行公事,僅對每月個人工資部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而稿酬、實物、各種補助等工資外收入并未計入個人應稅所得,有縱容個人偷稅逃稅的行為。 稅收管理存在盲區。從近幾年的財政檢查來看,行政事業單位將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出售變賣或抵償債務行為普遍存在偷逃稅現象,而稅務部門對此類業務留下了“空檔”、“死角”,很少觸及。如,有的單位出賣小汽車、摩托車等,未按變價收入依率征收增值稅,也未在此基礎上計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及附加。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