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反腐敗:法律和半圣開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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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3日 06:35 每日經濟新聞 | |||||||||
朱偉一 信則有,不信則無。對美國的東西,國內時常抱這種態度:要么全信,要么全不信。比如,我們就非常相信美國股市有偉大的功用,而且愛屋及烏,相信美國的證券監管機構在打擊和預防商業賄賂方面有很大的作用。
確實,美國有個《海外腐敗行為法》適用于美國公司在海外的腐敗行為,適用于任何公司以及為公司效力的高管人員、董事、雇員或代理;1977年,經濟合作發展組織成員國通過了《打擊賄賂國際商務活動中外國官員行為公約》,美國以及主要發達國家都是經合發組織的會員國。于是,1998年美國國會通過《國際反賄賂與公平競爭法》,修整了《海外腐敗行為法》,使其符合經合發組織所通過的公約。 《海外腐敗行為法》主要有兩部分內容:一是要求公司根據《海外腐敗行為法》加強公司的財務制度;二是關于反賄賂的規定。如果被定有罪,對公司處以200萬美元以下的罰金,對股東、雇員和代理處以10萬美元以下的罰金并可判五年的徒刑。司法部和證券交易委員會“證交會”)還可以對被告進行民事處罰,處以罰金,勒令被告停止其違法活動,也可以禁止被告入市。 執法主要涉及聯邦政府的三個部門:司法部、證交會和商業部。司法部追究被告的刑事責任;證交會追究上市公司的民事責任;商業部主要負責向公司提供咨詢。相比其他兩個部門,商業部在《海外腐敗行為法》方面的作用最小。美國政府部門中,幾乎沒有機構有權管理公司,唯有證交會還可以通過披露信息對公司施加壓力。反賄賂的重任落在證交會頭上有其歷史原因,上世紀70年代中葉,證券交會調查后發現,400多家美國公司在海外有這樣或那樣的賄賂行為,涉及3億多美元的資金,117家問題公司是《財富》雜志500強企業。這次調查成為《海外腐敗行為法》的起因。 美國懲治腐敗主要是依靠兩支隊伍,聯邦檢察官和州檢察官(還有各縣的檢察官———美國的“縣”相當于我們的地區)。這是兩支過硬的隊伍。地方檢察長雖然官職不高,參照我們這里的官位,州檢察長只是一個局級干部,但權力很大,敢于向美國最強大的券商挑戰,因為他們是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的,不受制于其他高官。某些檢察長還將檢察長一職作為謀取更高公職的跳板。克林頓即是先當州檢察長,然后競選州長,最后問鼎白宮。而專打股市老虎的紐約州檢察長也已亮出旗號,要在下次競選中爭奪紐約州州長的位置。 司法部長可以任命特別檢察官,調查包括總統在內的任何政府官員。特別檢察官一旦上任,就只對法律負責,不聽命于任何人。涉及尼克松總統的“水門事件”以及涉及克林頓總統的“拉鏈門事件”,都是由聯邦檢察官來完成調查的。 另外,根據《不當影響和腐敗組織法》,被告的商業競爭對手可以提出訴訟索賠,理由是被告通過賄賂拿到業務。 除懲治之外,美國還在預防方面狠下功夫。美國的大批高官離任后從事游說工作,其中還有國會前議員。美國人將這種實踐稱為“旋轉門”。 所以腐敗和賄賂在美國也比較復雜,需要全方位治理。但美國的政府廉潔在全球還能排進前十。如果要說關鍵因素,那就是美國的聯邦法官很廉潔,幾百位聯邦法官是挑選出來的半個圣人,從學識到人品幾乎無懈可擊,離孔子樹立的標準不遠。比如,聯邦法官沒有婚外情,連離婚的也不多。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