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業價格怎樣才算合理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4日 10:13 南方日報 | |||||||||
劉以賓 南方日報今天報道,“兩會”代表委員十分關注水、電、氣等事關民生的公用事業漲價問題。對于凡“聽”必漲,他們提出質疑,并坦言自己的立場:公用事業虧損不能老讓市民掏錢“墊背”,而應讓第三方核算成本,透明公開(詳見A03版)。
普通百姓盡管人數甚眾,但在與公用事業產品供應者的價格博弈中,似乎一直處于被動狀態和弱勢地位。其實,公眾永遠是講道理的,即使低收入人群,也沒誰要求回轉到免費供給的時代,或要求公用產品定價大大低于成本。或者說,假如成本中的某些客觀因素的確上升了,產品的供給合理漲價就在所難免,且可以被社會所接受。 成本永遠是商家的“秘密武器”,否則,房產商就不會對公布建房成本的公眾要求諱莫如深且百般阻撓。“成本提高”永遠是產品漲價最堂皇的理由。問題是,成本當中究竟包含哪些因素,其綜合成本究竟已高到何種程度,怎么能由著供應者單方面說了算?表面看來,聽證會既是發揚經濟民主的平臺,也是探究、核實成本的過程,但事實也許并非如此:由于信息不對稱,供應者常常處在話語的強勢地位;聽證者即使心存懷疑,往往也無法拿出翔實的數據予以回擊。 公用事業單位的經營成本,有時就像一個謎。例如:一家公共事業單位,既可能人員嚴重超編以至人浮于事,也可能在用人方面做到最高效、最“經濟”;既可能合理控制工資獎金水平,也可能巧立名目亂發錢;在辦公經費、業務經費開支中既可能堅持節約,也可能鋪張浪費,某電力公司一個會議花費幾百萬,就是最好的例證。這把“既可能、又可能”的尺子,既未作為聽證會上供應商計算成本的工具,更不可能掌握在公眾手里。再例如:在市場經濟背景下,公共事業無疑也是市場化經營,資源配置、市場決策、風險防范,同樣嚴重事關其成本。曾有媒體披露,由于多家電信商各立山頭、盲目競爭,因重復布點重復建設造成的巨大浪費可以建好幾個三峽工程。正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這類損失,當然會反映在成本里,最終只能由消費者“埋單”。 那么,聽證會不再流于形式,而是像“兩會”代表委員建議的那樣,按照省人大常委會關于重大事項決定權的意見,增加作為重大事項,由人大常委會審議表決來完成,就能從根本上解決公用事業價格合理的問題呢?也未必。公用事業處在壟斷經營地位,是一個獨立的利益主體。無論是政府對其管理還是公眾對其監督,都和管理、監督充分競爭條件下的一般企業有著重大區別。假如說成本永遠是公共產品定價的關鍵依據,則真正搞清其客觀存在的成本,且通過有效的管理監督而促其把成本降至最低,是擺在政府、公眾面前最大的難題。要破解這道難題,不僅需要責任感、熱情以及聽證會等民主監督的形式,還需要各種高明的現代技術手段和工具。問題是,誰能夠掌握這些技術手段和工具、完全出于公心而且也能被監督。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