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救市不能僅靠稅收杠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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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1日 20:54 民主與法制時報 | |||||||||
□陳軍 《新民晚報》2月8日報道,為了促進慈善事業的發展,上海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實施“慈善獎勵”新政策。從2005年1月1日算起,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上海市慈善基金會的捐贈,準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不可否認,中國在慈善捐贈方面的稅前減免制度不完善,現行的稅收政策并不鼓勵企業家捐款,捐獻的款項越多,額外支付的稅也就越多,從而抑制了人們的捐獻熱情。如今,上海市出臺鼓勵慈善捐贈新政,希冀突破瓶頸性難題,以此激活慈善市場,無疑走出了積極的一步。但筆者認為,之所以造成中國企業家不熱衷慈善事業,其主因并非或不完全是稅收制度,束縛慈善事業發展的體制和文化障礙還有很多,僅靠稅收減免造就不出慈善家。 從企業家本身來說,受傳統的富不外露觀念影響,企業家們普遍怕樹大招風,怕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受到威脅,而要當慈善家,勢必暴露在眾目睽睽之下,這正為企業家們所忌諱。近年來,有數位富豪倒在血泊中:山西億萬富翁李海倉、浙江溫州富豪周祖豹、甘肅地產大亨劉恩謙……一連串血淋淋的名單更是令企業家們不敢張揚。加之有的富豪發家致富本不是通過合法的途徑,這一露面,勢必會引起社會對自己財富來源的關注,招來麻煩。這正是一些企業家不敢做慈善家或者即使捐款也盡量保持低調的緣故。 從慈善組織的公信力來看,中國一些慈善團體的賬目基本上是不對外公開的,財務制度不透明,必然導致資金運用效率不高,對社會調節的能力低下。而最令慈善者寒心的,莫過于少數人毫無顧忌地貪污善款了。2001年引起轟動的胡曼莉事件就是一個警示。善良的人們捐出的善款并沒有如數地用在那些應該受惠的弱勢群體身上,反而是讓某些人中飽私囊了。這樣的事情只要發生一起,就足以挫傷捐贈者的慈善之心,從而對慈善事業產生信任危機。 從公共價值取向來看,慈善家應該是受到人們的尊敬和欽佩的,企業家們做慈善家,理應得到相應的榮譽和社會地位,只有社會以他們為榮,慈善家自己才會以之為榮。在美國,人們并不景仰富人,而是景仰對社會有所回饋的富人。正因為如此,《商業周刊》每年公布慈善家排行榜比《福布斯》每年公布的富人排行榜更能吸引人們的眼球。但是,在我們周圍,很多人一提到富豪捐款,就認為是想炒作自己,不去贊揚他們,倒去諷刺嘲笑他們。這樣一種扭曲的公共價值取向只會令企業家們對慈善事業望而卻步甚至嗤之以鼻。 因此,助推慈善事業發展,不能僅靠稅收杠桿等單一的政策層面,必須動用政策和法律多重調控機制,包括鼓勵私人建立基金會、建立慈善組織的評估制度、引導輿情宣傳正確的財富觀、淡出政府在社會救濟和社會福利方面的部分事務性職能、加強監管等等,通過政策引導和法律規范激活企業家們的社會責任,從而使更多的人參與到慈善事業中來,使更多的企業家樂善好施,反哺社會。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